“‘義務監督員’僅公開其個人資訊是不夠的,重要的是要公開義務監督員在監督媒體時監督了些什麼?表揚、吹捧的要公佈,批評、舉報、譴責媒體的更需要公佈監督員是誰、提交的監督報告寫了什麼?否則,豈不等於鼓勵監督員打小報告、告黑狀,充當‘新聞秘密警察’?”
今天下午,在雲南首場網路新聞發佈會上,網友“邊民”向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提出了這個最近幾天一直在網路上被熱議的問題。
10月22日,雲南省委宣傳部通過雲南日報、雲南電視臺、雲南網等媒體刊發公告,面向社會徵集100名“媒體義務監督員”。儘管公告表示,此舉的目的是“借助社會力量,加大對新聞媒體的監督力度,狠剎有償新聞、虛假報道、低俗之風、不良廣告等四大惡疾,打造負責任的新聞媒體,著力提高我省新聞媒體的公信力、吸引力”,但仍然引起網民的強烈爭議。不少網民擔心這一新措施是“借公眾之手給媒體戴緊箍咒”。
11月5日,雲南省委宣傳部再次發佈公告,稱“這些質疑是對我們這項工作的極大關注,更是對我們做好這項工作的極大鞭策”,為此,“將舉行一場網路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各界詳細介紹徵集媒體義務監督員的想法、做法,回應網友的質疑”。
“網路新聞發佈會可以在以後成為常態”
下午3:30分,雲南省首場網路新聞發佈會正式在雲南網舉行。雲南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雲南省記協副秘書長汪林正以及5名剛剛接受了證書的媒體義務監督員在網路上發佈了新聞並回答了網友的提問。對於網路新聞發佈會這種新鮮的新聞發佈會形式,伍皓認為,這可以在以後成為常態。
伍皓説:“網際網路正在成為重要的新興輿論場,也正在成為老百姓參政議政的重要渠道。對網路輿論、網路民意,已不能再視而不見、漠然待之。”
伍皓認為,網路新聞發佈會會改變新聞發佈和資訊公開的方式,改變新聞宣傳管理的方式,改變公眾接受資訊的方式。傳統的新聞發佈會主要是面向媒體,到場的只能是少數被邀請的媒體,獲得提問的機會也很難得,往往是被指定。而網路新聞發佈會,不僅面向傳統媒體和新聞網站的記者發佈新聞,記者通過線上的方式參加新聞發佈會,感興趣的網友也可以直接參與進來。網路新聞發佈會是沒有圍墻的,沒有限制的,任何媒體、任何記者、任何網友都可以端坐電腦前接受資訊發佈,並提問。
“我認為網路新聞發佈會可以在以後成為常態,成為資訊公開的一種可以經常採用的方式。”伍皓説。
伍皓直言到,儘管越來越多的地方和部門開始設立“網路發言人”,但網路發言人怎麼在網上發言,怎麼通過網路的形式發佈新聞,仍是一個全新的課題,大家都沒有經驗可以借鑒,因此還要去摸索。“它對發佈者的要求更高了。一旦有熱點事件和熱點新聞,就必須更快捷、更及時、更公開、更透明,因為有更多的眼睛盯著資訊發佈者。”
“沒有監督,話語權也可能被濫用”
與傳統的新聞發佈會一樣,雲南省記協副秘書長汪林正作為新聞發言人發佈了“雲南新聞戰線徵集百名媒體義務監督員”的消息。
他説,此次徵集活動得到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援和響應,半個月的時間裏,共有超過200人通過電話、網路等方式報名。雲南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兩會”按照吸納社會各方面人士的原則,從中精挑細選出100人作為媒體義務監督員。100名媒體義務監督員中有研究員、教授、高級教師、律師、生産一線科技人員、企業生産經營者、農民工、個體戶,現役軍人,代表了社會的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其中,碩士和碩士研究生3人、研究生(包括在讀)2人、大學本科生(包括在讀生)48人、大學專科生30人,高中(中專)生5人;他們中年齡最大的66歲,最小的17歲,20至40歲上下的佔了90%以上。為加強媒體義務監督員隊伍管理,明確其義務、職責,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兩會”制訂了《媒體義務監督員暫行管理辦法》、《媒體義務監督員守則》,並舉行頒證儀式,向100名媒體義務監督員頒發了證書。
“徵集媒體義務監督員,目的是讓媒體接受社會監督,從而增強自律意識,實現自我管理。”在回答網友提問時,伍皓説:“我們聘請媒體義務監督員,基於這樣一個認識:媒體要履行好輿論監督的職責,媒體本身也要接受公眾的監督。沒有監督,話語權也可能被濫用。”
汪林正説:“監督員是雲南省新聞工作者協會負責日常聯繫。在從‘管媒體’轉向‘管資訊’轉變後,黨管媒體的原則不能動搖,但我們希望宣傳部門能減少一些對媒體的微觀管理,因此我們更多地把一些對媒體的具體管理移交給記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讓新聞媒體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
“不是有了監督證,就可以干涉新聞媒體的正常採訪”
儘管發佈會上,伍皓、汪林正和監督員們回答了“義務監督員是否早已‘內定’”、“監督員們的身份”等問題,但是兩個小時的發佈會仍然沒有平息網民參與熱情。“媒體義務監督員”是否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監督員有能力監督嗎、監督員怎麼監督媒體,帶著這些疑問,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了伍皓。
對此,伍皓説:“監督員不是‘代表’的概念,而是‘熱心讀者’的概念。監督員來自各行各業,但媒體從業人員和宣傳部門的工作人員是不允許報名的。”
他指出,監督員可能不具備專業知識,但他會從讀者的角度提出自己的意見,當然他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但至少可以向省記協提供線索和資訊,總比原來省記協就兩三個人好。這些監督員都要在上崗之前進行培訓。“並不是只有監督員才有監督媒體的權利,只是他們比公眾更熱心一點,並且形成固定的資訊渠道。”
對於“邊民”提出的義務監督員是否是“打小報告、告黑狀,充當‘新聞秘密警察’”的問題,伍皓説:“媒體進行輿論監督,但誰又來監督媒體,宣傳部門並不想過多束縛媒體的手腳,用社會監督的方式來增加媒體自律意識。‘媒體義務監督員’機制是行業自律,而不是強化政府對媒體的管制。”
他指出,宣傳部門想用這種機制,讓公眾加入到監督的隊伍中來。監督員發現問題後,向省記協提出意見,省記協會調查核實,當然我們規定,監督員只能監督媒體,不允許直接干擾、干預、指責媒體,不能直接對媒體的報道指手畫腳,必須通過記協來發表意見。媒體義務監督員是來幫助媒體提升報道水準、幫助媒體改進工作的,而不要以為有了這麼一個監督證,就可以干涉新聞媒體的正常採訪,或者阻礙、限制媒體的採訪,沒有賦予他們這樣的職責。
“所以,我跟監督員們説,你們不僅要監督新聞媒體是否有虛假新聞、低俗報道、坑人廣告,監督新聞工作者是否在採訪報道中有違規違紀,包括在熱點、敏感公共事件中,新聞媒體是否缺位了、失語了,也在你們的監督之列。”伍皓説。(劉子倩 記者 張文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