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華路地區只有一名男子與閆德利所稱男友同名同姓,在某單位做司機,並非在拆遷辦工作
昨日記者獲息,對於“艾滋女閆德利賣淫”案件,河北警方已與北京警方取得聯繫,關於案件進展程度,警方未予透露。
此外,當事人閆德利稱其前男友楊某某在網路上發貼惡意誹謗。有關人士表示,此事屬於自訴案件,當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對方。
閆德利稱其前男友住北京朝陽區光華路附近,身份為某拆遷辦工作人員,據知情人透露,光華路地區只有一名與閆德利所稱同名同姓者,該人今年25歲,在某單位做司機,並非在拆遷辦工作。
- 對話
王兆峰: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法學博士。
李奮飛: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劉品新: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對話人物】
“鑒定後才立案是個悖論”
專家稱“傳播淫穢製品”屬於公訴範圍,京冀兩地警方應及時介入
關於近期社會普遍關注的“艾滋女賣淫”案件,昨日,記者採訪了法學專家。
鑒定後才立案是個悖論
新京報:此案涉嫌觸犯哪些法律條款,這些條款哪些屬於自訴,哪些屬於公訴?
王兆峰:如果閆德利所言屬實的話,帖子並非她本人所發,首先可以確定原始發帖人涉嫌侮辱罪,這是一種自訴罪名,需要閆德利自己去報案;其次就是涉嫌誹謗罪,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但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予以立案追究;再一層就是“傳播淫穢製品罪”了,這屬於公訴,但是這個需要對傳播的內容進行鑒定,需要有證據證明散發的不雅圖片和網上的相片屬於淫穢製品,並且數量已達到立案標準。
還有就是,發帖人公佈了279人的電話號碼,稱這些都是與閆德利發生過性關係的人,涉嫌侵犯了這些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這也是自訴案件。
新京報:但如果警方不立案的話,怎麼鑒定是否是淫穢製品?誰來鑒定呢?
王兆峰:這的確是一個悖論。
但首先,警方是有直觀的判別能力的,如果説公眾已經公認為這些圖片、照片已經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警方如果還聲稱並非“淫穢物品”,不立案調查的話,那肯定就是有問題的。況且,鑒定本身也是個偵查過程,可以先立案,如果立案調查後發現並沒非是“淫穢製品”,那可以撤銷案件;一旦立案,警方就必須委託相關的鑒定機構進行專門的鑒定。
李奮飛:要立案的話就要有犯罪事實,但如果沒有偵查,怎麼判斷是否有犯罪事實?怎麼立案?所以説,我們國家的立案程式本身在設置上就是有問題的。將來我國的刑訴法的發展也會在這方面做出調整。
兩地警方應及時介入
新京報:此案經媒體報道後,在法律上是否可以認定為對此事的公開舉報?
王兆峰:雖然此事已上升為公眾事件,在法律上還是不能簡單的認為是“公開舉報”,還是需要受害者直接舉報的。這就是矛盾的地方了。如果公權不介入的話,這個案子必定會陷入兩難的境地。在我看來,公安司法機關應主動介入此案,依法履行職權,儘快調查。
新京報:河北警方稱,他們發現網貼發佈IP在北京,但因為屬地原則,河北無法介入。請問,河北此説是否合理?
王兆峰:我覺得河北警方的説法是不合理的。公安是否介入調查,要依據兩個原則,一個是實施地原則,一個是發生地原則。雖然河北警方只是針對“散發傳單”立案了,但傳單內容與網帖內容基本相似,兩個事件有關聯,顯然河北警方是應當介入調查的。
李奮飛:如果確定IP地址在北京的話,那北京警方,即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機關的確實有管轄權的。但我們看到,這個事情影響到的地方不僅僅是河北容城,事件傳播範圍那麼大,甚至可以説在全國都有影響,兩地警方都應該展開調查。
新京報:現在事件基本處於一個停滯狀態,閆本人不願見任何人,那其他公權部門還可以介入嗎?
王兆峰:如果閆德利不願意去找北京警方報案的話,那她可以委託她的家人、朋友或其他人去報案,當然,其他公民也是可以因為有人網路上散佈、傳播淫穢製品而去公安機關報案的。公權還是應該積極介入此事,公安機關首先應該立案調查。
網路監管要加強
新京報:發佈“艾滋賣淫女”的網站有無義務作出處理?
劉品新:網站需要按照法定內容對網路資訊進行過濾、甚至刪除,但網站既沒有權力動用技術手段獲取他人的IP地址,也沒有義務去向閆德利提供這個資訊。如果是網站本身有違法行為的話,那就涉及到眾多部門了,比如工商部門、出版總署、文化部門等。(記者田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