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 劉家義
【提要】
自審計署成立以來,審計機關和廣大審計人員不斷探索創新,開創了中國特色審計之路,審計監督在推動改革開放和民主法治建設的過程中不斷發展壯大,成為國家政治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推進民主法治的重要工具。
1983年,審計署成立。相比中央其他部門,審計署確實還很“年輕”。26年來,審計工作從不為人所熟知,到一場場“審計風暴”席捲全國,再到從更高層面發揮“免疫系統”功能,如今公眾對審計充滿了更高的期待,這讓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倍感責任重大。
“目前我們初步建立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監督制度,審計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世界先進國家的審計發展還有很大差距。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烈的歷史使命感,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努力推動審計工作在新世紀新階段取得新的更大發展,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艱巨任務。”劉家義説。
審計監督的本質是“免疫系統”
根據審計法,審計要“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劉家義認為,審計監督不僅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已經成為國家治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是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作的“免疫系統”。
“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國家審計具有內生性的威懾作用,因此,必須加強審計監督,充分發揮其對影響經濟社會健康運作的各種‘病害’的抑製作用。”劉家義説,審計機關具有獨立、客觀、公正、超脫、涉及經濟社會各方面的優勢,能夠而且有責任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早感受風險,提前發出警報,起到預警作用。
在這一過程中,審計不僅要揭露問題,更要對産生這些問題從微觀到宏觀、從個別到一般、從局部到全局、從苗頭到趨勢、從表像到裏層,進行深層次分析、揭示和反映,調動積極因素,防止消極因素入侵整個經濟社會系統,提高經濟社會運作品質和績效,增強經濟社會運作的“免疫力”,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目前,社會各界不斷呼籲要提高審計工作的開放性和透明度。劉家義認為,做到這一點,最好的途徑就是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審計公告的範圍要全面,內容要準確,這樣才有説服力。”劉家義説,審計機關一定要用審計別人的標準來要求和約束自己。要求人家做到的,自己沒有理由不做到。
今年始終以保增長作為審計工作主線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央制定了“所有”刺激經濟發展的措施,力圖實現保增長。審計署迅速研究制定落實意見,週密部署了相關的審計和調查。
“2009年,審計工作就是始終貫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一條主線,加大審計力度,推動調結構、擴內需、保增長、促發展。”劉家義説,審計署提出要抓住“三個重點”,即促進宏觀調控政策措施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積極推進體制制度創新和反腐倡廉建設。
審計表明,截至今年一季度,2008年底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計劃和預算已全部下達,2009年初新增1300億元中央投資計劃和預算基本下達。各地區基本按照規定投向分解下達本地區投資計劃,未發現新增投資用於“兩高”行業和産能過剩行業項目,也沒有發現用於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項目。同時,也查出了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一是地方配套資金到位率較低,二是部分項目管理不夠規範,項目進展沒有完全達到預期要求。
“目前,我們正集中力量開展對中央關於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政策措施的貫徹實施情況的全面的審計調查。這一工作已於今年9月初啟動,預計將於10月底結束。審計調查結束之後,我們將依法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劉家義説。
抗震救災審計實現了“防患于未然”
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爆發。審計署黨組從自身職責出發,迅速對救災款物的審計作出安排。全國1.2萬餘名審計幹部對3.2萬多個部門和單位的救災款物進行了全方位、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延伸調查了重災區的3800多個鄉鎮、9500多個村和7.6萬多戶受災群眾,提出了3640多條審計建議,促進了救災款物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安全有效。
“通過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工作,有效防止了抗震救災的資金和物資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實現了‘保證不出問題,少出問題,至少不出大問題’的目標。”劉家義説,這次審計和過去我們對救災資金的審計有很大的不同。以往是事後審計,現在則轉變為事中審計,對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切實發揮即時監督功能。此次審計重在服務,強調審計工作要從抗震救災工作大局出發,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及時糾正,並且實行定期公告審計結果,重大問題隨時公告。
“在嚴峻的考驗面前,災區廣大審計人員忠於職守、奮力拼搏,表現出堅定的意志品質和無私的奉獻精神。他們用心血和汗水,以忘我無私的奉獻,踐行了審計人員對社會、對人民的責任和承諾。”劉家義説。
經濟責任審計將加大力度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化,審計署探索建立了在國際上尚無先例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初期主要進行國有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承包經營審計,後來發展到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2008年,審計署對34000多名黨政機關或企業的負責人進行了經濟責任審計,其中省部級幹部4名。“從審計的結果來看,有110多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和300多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和紀檢監察機關。”劉家義説,在這110多名領導幹部當中主要是處級幹部出現了一些問題,包括經濟問題、不廉潔問題和失職瀆職的問題。從對4個省部級幹部的審計結果來看,履行職責的情況比較好,對黨中央、國務院的一些重大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的也是比較好的,沒有發現個人的經濟問題。
目前,縣級以下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逐步得到規範,地廳級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推開,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正在繼續試點。劉家義説,今後省部級幹部離任審計不僅範圍會擴大,而且會形成制度化。現在,中紀委、中組部、審計署和人事部、監察部等相關部門正在研究,如何把對科級、縣級、地廳級“三級”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化,對省部級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也在加快推進中。
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正處於經濟結構調整期、資源環境改變期、社會矛盾凸現期,改革攻堅面臨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這對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劉家義説,努力推動審計工作在新世紀新階段取得新的更大發展,是擺在我們面前的艱巨任務,我們將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烈的歷史使命感,認真履行法定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