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7 5”事件發生後,新疆烏恰縣農牧民黨員司馬義 哈德爾、老模範馬克白 阿克西等10位農牧民組成小分隊,進村組、進牧點、進學校、進家庭、進工地、進社區,巡迴宣講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巨大變化,聲討揭批烏魯木齊“7 5”事件肇事者。
連日來,新疆巴州、阿克蘇、和田各級黨組織切實把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作為對黨員幹部黨性尤其是政治立場是否堅定的現實考驗,切實在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群眾宣傳教育上下大力氣,為創造和諧穩定的環境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和組織基礎。
伊犁州直各單位、各縣(市)成立了反分裂鬥爭主題教育活動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街道社區黨員幹部就近認領責任區,通過組織居民座談等形式,讓每個社區居民充分認識分裂分子的真實面目;在農牧區,以鄉鎮、村隊為單位,組建“流動宣傳隊”、“馬背宣傳隊”,對農牧民進行反分裂教育。各縣(市)委組織了由320名少數民族“三老”人員參加的“夕陽紅宣講團”,通過入戶教育等形式,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落實到每個單位、每個網點、每個家庭、每一個人。
為確保全疆平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黨中央精神,把維護穩定作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頭等大事來抓,為確保新疆社會穩定提供政治和組織保證。
新疆各級組織部門明確提出,把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族團結的成效作為評價一級領導班子是否樹立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標準,作為對各級領導幹部政治素質、能力作風的最直接檢驗,作為對黨員幹部黨性尤其是政治立場是否堅定的現實考驗。並強調將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對在維穩工作中表現優秀的黨員幹部及時予以表揚,對行動遲緩、失職瀆職、工作不力的要及時調整,對參與分裂活動、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要嚴肅處理,以教育、激勵和警示黨員幹部,並作為評價和使用幹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