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決定正式啟動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
聽取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及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情況的彙報
新華網北京4月1日電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正式啟動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聽取對中央企業監督檢查及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情況的彙報,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審議並原則通過《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草案)》。
會議指出,校舍安全直接關係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會議決定正式啟動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從今年起,用三年時間,對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洪澇災害易發地區、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城鄉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使學校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並符合其他防災避險安全要求;其他地區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要求,集中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校舍,消除安全隱患。資金安排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2009年中央新增專項資金80億元,重點支援中西部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及其他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校舍安全工程。會議要求各地切實加大對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的投入,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防止學校出現新的債務。要在對校舍全面排查鑒定的基礎上,科學制定規劃和方案,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要嚴格工程品質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所有中小學校、所有校捨得安全檔案。會議強調,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要實行全過程社會監督,技術標準、實施方案、工程進展和實施結果等向社會公佈,所有項目公開招投標,建設和驗收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確保將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
會議指出,2008年是國務院外派監事會制度建立十週年。監事會圍繞國有資産監管中心任務,加強對中央企業的監督檢查。總的看,中央企業管理水準進一步提升,會計資訊品質明顯提高,重大資産損失大幅減少,改革改制穩步推進,主業競爭力顯著增強,積極履行社會責任,領導班子總體勝任。在經濟形勢複雜多變的情況下,成績來之不易。同時也要看到,中央企業還存在一些影響持續發展和涉及國有資産安全的問題:部分企業效益增長基礎不穩固,存在一定財務風險,部分企業集團管控能力有待加強,少數企業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會議要求,中央企業要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克服各種困難,認真落實重點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深化企業改革,推進結構調整,加強自主創新,努力提高競爭力,更好地發揮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會議強調,外派監事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行之有效的國有企業監督制度。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形成保障當期監督有效運作的制度體系,推進監事會工作規範化、程式化和標準化;將國有資本權益和國有資産安全,以及出資人關注的重要事項作為監督重點;在應對金融危機中特別要強化企業風險預警,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提高監督品質和效率。
會議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自1989年施行以來,對於保守國家秘密、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資訊化的發展以及電子政務的建設和應用,有必要對現行保密法進行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修訂草案)》增加了針對涉密資訊系統的保密措施,加強了涉密機關、單位和涉密人員的保密管理,完善了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制度,明確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能,強化了保密法律責任。會議決定,該修訂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會議指出,為規範民用機場建設和管理,保障民用機場安全和有序運營,維護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制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會議決定,《民用機場管理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