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官員週三於此間表示,《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將聽證參加人中消費者的比例擴大至五分之二。
發改委網站今日發佈消息稱,修訂後的《聽證辦法》擴大了消費者的比例,由原《聽證辦法》規定不得少於聽證會參加人總數的三分之一擴大到五分之二。
消費者參與人通過自願報名、隨機選取以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委託消費者組織或者其他群眾組織推薦的方式産生,與經營者、專家學者和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其他利益相關方一同聽證。
此外,本月起實行的《聽證辦法》還增設聽證人制度,規定聽證會設三至五名聽證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指定工作人員或聘請社會知名人士擔任,負責聽取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陳述、進行詢問並提出聽證報告。
該官員指出,《聽證辦法》另改進了聽證程式、聽證會旁聽人員及新聞媒體規範、聽證會參加人意見採納及理由反饋,以提高政府制定價格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