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4拉薩打砸搶燒事件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15日, “藏青會”在達蘭薩拉召開中執委會議,一致通過“立即組建遊擊隊秘密入境開展武裝鬥爭”的決議。“藏青會”還就人員、資金、武器購置等制定初步計劃,並擬從事前勘查過的中尼邊境偷渡路線秘密潛入境內。“藏青會”的頭目稱,為了徹底勝利,我們已經準備好至少再犧牲100名藏人。
乖乖啊,“為了徹底勝利,我們已經準備好至少再犧牲100名藏人。”我想全世界任何一個和平的人道的正義的組織是絕對不會大言不慚説出如此滅絕人性的話來。難道這100名藏人的生命就可以這麼隨意剝奪嗎?還冠名以“犧牲”,説白了這簡直實在草菅人命。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披露,警方根據僧人和群眾的舉報,在部分寺廟殿外的僧舍中繳獲了大量進攻性武器。包括:槍支178支、子彈13013發,刀具359把,爆炸品,其中炸藥3504公斤,雷管19360枚、手榴彈兩枚。我的天哪,這麼多槍支彈藥利器刀具!!!如果你不燒殺搶奪,如果你不打家劫舍,如果你不暴動示威,那試問你要這些東西做什麼用啊?總不會是準備上山打鳥捕獵,過年燃放煙花、削蘋果用吧?一句話:居心叵測啊!
我不得不想起一些著名恐怖主義組織:基地組織、奧姆真理教、義大利黑手黨等等。這些恐怖主義組織的追求目標、活動特徵、使用手段和“藏青會”如出一轍,所造成的危害也是不相上下,由此把他們歸為一類——恐怖主義組織,簡直天衣無縫。
我國的法律在認定恐怖主義組織時也説:以暴力恐怖為手段,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的恐怖活動的組織,具有一定的組織領導分工或分工體系,曾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或正在組織、策劃、煽動、實施或參與實施恐怖活動,建立恐怖活動基地,或有組織地招募、訓練、培訓恐怖分子,與其他國際恐怖組織相勾結、接受其他國際恐怖組織資助、訓練、培訓,或參與其活動。聯合國説:任何以脅迫一定人口、某個政府或國際組織為目的,造成平民死亡或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均為恐怖主義行為。 看了這個簡短的認定後,我們不難發現這簡直就是“藏青會”的真是寫照啊!字字句句都符合“藏青會”這個組織的一言一行,呵呵,有點像給“藏青會”量身定做的嫁衣呢!
我強烈建議公安部門將“藏青會”列為恐怖主義組織進行打擊,讓我們開開心心迎奧運,看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