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賴集團分裂祖國的本質沒有改變”——藏學專家深入批駁達賴集團分裂言行
3月14日,拉薩市小昭寺附近的商店正在燃燒。 新華社記者 土登 攝
新華網北京3月30日電(記者孫聞 田雨)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專家針對發生在拉薩的“3 14”暴力事件,對達賴集團分裂言行予以深入批駁。專家們認為,達賴集團多年來的言論和行動清楚地告訴世人:他們分裂祖國的本質沒有改變。
達賴集團為何選擇此時策動暴力事件?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總幹事拉巴平措指出,自1959年3月10日達賴集團在拉薩發動武裝叛亂後,他們將每年的3月10日稱之為所謂“起義日”、“抗暴日”。達賴集團在每年的3月10日都要舉行所謂“西藏起義日”的紀念活動,並且結合每年的形勢開展不同形式的分裂破壞活動。
拉巴平措説,在達賴集團看來,今年的形勢與往年不同,一是全體中國人期盼已久的北京奧運會即將舉行,二是在他們看來他們改變策略的所謂與中央的接觸商談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三是去年是十四世達賴的本命年,他今年已經73歲了,用達賴的話説“今年是解決西藏問題的關鍵一年”。所以今年的“3.14”暴力事件在內容、形式、程度等方面都與往年有很大的不同。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的朱曉明研究員指出,達賴早在去年竄訪歐洲時就多次聲稱:“奧運會也許是藏人的最後機會了”,呼籲有關國家在與中國打交道時,把“西藏問題”與北京奧運會聯繫起來。
為此,“西藏青年大會”、“西藏婦女協會”、“九 十 三運動”、“西藏全國民主黨”和“自由西藏學生運動”等五個“藏獨組織”,決定利用2008年北京舉辦奧運會之機聯合發動大規模的抗議、破壞活動。
1月4日,五個“藏獨組織”在印度新德里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於今年3月10日流亡藏人舉行“紀念”1959年叛亂49週年活動之際,展開從印度北部達蘭薩拉至西藏拉薩的徒步遊行動。
1月25日,五個“藏獨組織”在達蘭薩拉公佈了所謂“西藏人民大起義運動”的具體事項,宣佈活動將從3月10日展開,至少延續5到7個月。之後就發生了拉薩嚴重的暴力破壞事件和國外“藏獨”分子衝擊我駐外使領館、抵制北京奧運會的一系列暴力破壞事件。
達賴是不是西藏宗教的最高領袖?
拉巴平措説,“3 14”事件以來,外國記者向他提起最多的問題就是“達賴喇嘛到底是不是西藏宗教的最高領袖”?
拉巴平措説,首先,西藏宗教在藏傳佛教以外還有別的宗教,如苯教、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在藏傳佛教內部也有許多教派。佛教正式傳入西藏是在西元七世紀松讚幹布時期。到11世紀中葉以後,西藏佛教進入各個教派形成時期,相繼出現寧瑪、噶當、薩迦、噶舉、格魯五大教派及其一些支派,另外有一些小的教派,還有佛教和西藏原始宗教相結合而成的苯教。這些教派各有自己的主寺、祖寺、創始人、傳承體系和教派領袖人物。
“如果在西藏不同寺院、不同僧人以及信教群眾中進行調查,問你們所供奉和崇敬的宗教領袖是誰?不同教派的人會給出不同的答案。這就是説,達賴喇嘛並不是西藏宗教共同的唯一的最高領袖。”拉巴平措説。
拉巴平措説,即使從達賴所屬的格魯教派來説,達賴也不是宗教地位最高的代表人物,更不是唯一的最高領袖。格魯派的創始人是宗喀巴,而宗喀巴採取佛祖釋迦牟尼的傳承方式把衣缽傳授給自己的大弟子,由此形成了甘丹赤巴傳承體系。甘丹赤巴成為格魯派中宗教地位最高的人物,地位高於達賴和班禪。拉薩舉行每年一度的祈禱大法會時,只有甘丹赤巴才能坐在大法會的法座上。
拉巴平措指出,現在達賴系統的所謂政教地位,實際上是自五世達賴以來,因為得到了蒙古貴族軍事力量的支援,特別是得到了清朝中央政府的冊封、支援,擁有了更大的管轄範圍,才逐漸成為西藏地方政治上最有影響的實力集團,達賴成為西藏地方權力機關即噶廈政府的總代表。在日喀則地區則還有班禪的轄區,同樣得到清朝中央的直接授封和管理。
達賴集團到底要達到什麼目的?
“我們不僅要知道達賴集團表面上説放棄了什麼,還要知道他們實際上想要什麼。”朱曉明表示。
自1980年代以來,達賴集團一直鼓吹所謂“中間道路”,其核心內容有兩條,一是“大藏區”,一是“高度自治”。
朱曉明指出,“其中,‘大藏區’是達賴集團的領土要求,‘高度自治’是達賴集團的政治制度要求。‘大藏區’和‘高度自治’是達賴集團政治主張的兩塊基石。”
達賴在其達蘭薩拉所謂西藏“流亡政府”的大廳正中,懸挂著一幅所謂“西藏版圖”,包括現在的西藏自治區和青海省全部地區,新疆的五分之一地區,甘肅的三分之二地區,四川的三分之二地區,雲南的一半,面積達240萬平方公里,約佔中國總面積的四分之一。這就是達賴集團鼓吹的所謂“大藏區”。
朱曉明指出,“大藏區”的説法,從行政區劃上、宗教上、民族上都是沒有歷史依據的。
從行政區劃上看,從來就不存在由西藏地方管理的所謂“大藏區”。1959年以前,以達賴為首的原西藏地方政府也沒有管到西藏以外的地方。從宗教上看,更不存在由達賴喇嘛管轄的“大西藏”。達賴喇嘛是西藏黃教格魯派兩大活佛之一,不僅其他教派如寧瑪派、薩迦派、噶舉派、噶當派和苯波教等不歸其節制,就是班禪管轄的地區也不容他插手。從民族上看,青藏高原地區是一個以藏族為主的多民族居住的地區。除了藏族之外,還有漢、回、蒙古、土、門巴、珞巴等十多個其他世居民族。
朱曉明説,達賴集團鼓吹“大藏區”的目的主要有三點:第一,流亡藏人來自不同地區,存在不同利益的教派、群體,他們之間也有分歧乃至紛爭。打出“大藏區”的旗號可以達到籠絡來自其他地區各種勢力的目的。第二,爭取國際輿論的支援,為分裂活動造勢。國際上很多人並不知道青藏高原還世世代代居住著漢族、蒙古族、回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第三,表面上不講“獨立”,只説“大藏區”,實際上是以退為進,要把分裂活動從國外轉向國內,恢復他們對西藏的政教統治權力。
朱曉明説,所謂“高度自治”,就是要否定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任何國家的執政者都不會贊成任何流亡者以否定國家現行的政治體制和政治制度為條件進行談判。
拉巴平措指出,達賴想復辟的是一種什麼樣的制度呢?是政教合一的制度,也就是僧侶和貴族聯合專政的制度。在那個社會裏,絕大部分生産資料即90%以上的農田、牧場、牲畜和生産工具被官府、貴族、寺院上層所控制,而大部分人民一無所有,當時有一句話叫做農奴“能帶走的只有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腳印。”而且90%以上的人口世世代代都屬於自己的領主,農奴特別是家奴,被稱為“會説話的工具”,生殺大權掌握在主人的手裏,可以被主人任意宰割、買賣、抵債。
朱曉明指出:“以達賴為首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的西藏地方政權早已被西藏人民自己建立的民主政權所代替,西藏的命運和前途再也不可能由達賴集團來決定,而只能由包括西藏人民在內的全中國人民來決定。”
西藏是“自古獨立”的嗎?
達賴集團及西方反華勢力為了給“西藏獨立”尋找證據,不惜採取剪裁史料、歪曲史實等做法,提出了形形色色獨立謬論,為分裂陰謀張目。
“西藏自古獨立説”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個。提出這種説法,並在國際上有代表性的著作是英國人黎吉生的《西藏簡史》和夏格巴 旺秋德丹的《藏區政治史》。前者就是要説“西藏自古以來就和中國不一樣,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後者則宣稱,“雪域藏地三大區,從來就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歷史所研究員張雲表示,這一謬論的核心是把西藏的人種、語言文字和文化同中國文化,特別是作為中國主體民族的漢族文化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而且故意混淆民族與國家界限,將“藏族”等同於“西藏國”,試圖從狹隘的和極端的民族主義立場來曲解中國的歷史和民族關係史,實質是為“西藏獨立”尋找根據。
達賴集團分裂勢力及國外的一些反華勢力罔顧元朝和清朝中央政府管理西藏地方的大量鐵的事實,製造出所謂的“滿蒙非中國説”,以為其救命稻草。
張雲指出,稍微翻翻史料就會知道,無論是元朝的蒙古族、漢族,清朝的滿族、漢族和中國境內包括藏族在內其他各個民族,都沒有將以蒙滿這兩個民族為主建立的政權當作外國。古今中外也沒有人否認元朝和清朝是中國歷史的一部分。可見,“滿蒙非中國説”是分裂主義分子別有用心的偽造。
夏格巴 旺秋德丹在他的《藏區政治史》中還説:西藏“和中國的關係只是宗教上的供施關係,根本不存在政治上的統屬問題”;達賴的法律顧問、荷蘭人范 普拉赫的《西藏的法律地位》一書,同樣使用這種説法。
張雲指出,藏文史書中確實存在有關西藏地方和中央政府關係是“供施關係”的説法,但是它只是宗教人士一種特殊的表述系統。在大量的藏文史書中,已經清楚地表明瞭中央政府對西藏地方實施的行政管理,以及西藏地方政教首領接受任命、履行職責的史實。用“供施關係”這樣隱晦的詞彙來否認元朝以來歷代中央政府管理西藏的歷史,不是歷史研究者應有的作法。
針對“民國時期獨立説”的謬論,張雲指出,民國時期噶廈也始終沒能改變其地方政府的地位。由於廣大僧俗群眾和部分上層人士反對搞“西藏獨立”,少數人的獨立活動最終無法得逞。上個世紀40年代後期,曾經出現過一股製造“西藏獨立”的逆流,一方面反映出民國時期的西藏地方並不存在某些人認為的“事實獨立”問題;另一方面,這場分裂鬧劇最終也草草收場,沒有逃脫失敗的命運。當時的國際社會上沒有哪個國家或政府承認“西藏獨立”。
張雲説,達賴集團和西方反華勢力在西藏曆史問題上,不管採用什麼手法,使用什麼字眼,都無法改變西藏自古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