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現代奴隸制和強迫勞動
在美國,雖然傳統奴隸制已經退出歷史舞臺,但現代奴隸制和強迫勞動依然普遍存在。從被困于強迫勞動的移徙勞工,到被販賣到色情行業的婦女和兒童,現代奴隸制以不同的形式揭示著“美式人權”的黑暗與罪惡。
美國拒絕相關國際人權公約
強迫勞動指以任何懲罰相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的非本人自願的一切勞動或服務,但義務兵役和正常公民義務等情況除外。現代奴隸制覆蓋強迫勞動、人口販運、債務奴役、性奴役等問題,通常涉及限制勞工人身自由、扣押勞工身份證明、拒付工資、債務捆綁、肢體暴力和性暴力、強迫兒童在類似奴隸制的環境下工作等行為,是國際層面公認的對人權的嚴重侵犯。雖然傳統的奴隸制已被各國廢止,但現代奴隸制,包括由政府、個人和私有企業實施的新型的強迫勞動,依舊在包括美國在內的一些國家和地區存在。
在國際層面,眾多公約和文件都明確禁止奴隸制和強迫勞動。在聯合國成立前,由國際聯盟于1926年通過的《禁奴公約》就提出要禁止奴隸制,儘快終止強迫勞動。聯合國1956年通過的《廢止奴隸制、奴隸販賣及類似奴隸制的制度與習俗補充公約》在此之上進一步禁止債務質役、將兒童供他人剝削勞動力等制度或習俗。國際勞工組織的《1930年強迫或強制勞動公約》(第29號公約)及其2014年的議定書、《1957年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第105號公約)、《1973年准予就業最低年齡公約》(第138號公約)等公約為該問題提供了國際標準。此外,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與部分核心人權公約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定。《世界人權宣言》第4條禁止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第23條則保障人人有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正和合適的工作條件與報酬的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8條禁止一切形式的奴隸制度和強迫勞動。《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確認了自由選擇或接受工作的權利,第7條對工作條件進行了規定。
《兒童權利公約》《殘疾人權利公約》《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也為保障特定群體免受強迫勞動和剝削提供了依據。根據《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關於預防、禁止和懲治販運人口特別是婦女和兒童行為的補充議定書》,為強迫勞動或服務、奴役或類似奴役做法進行的人口販運活動足以構成刑事犯罪。對平民實施的奴役、剝奪人身自由等行為更是有可能構成《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下的危害人類罪。
然而,美國至今尚未批准一系列已被國際社會廣泛接受的公約,包括國際勞工組織的第29號、第138號公約,以及除《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外以上提到的四項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
美國內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氾濫
研究顯示,目前在美國至少有50萬人生活在現代奴隸制下,被強迫勞動。很多弱勢群體的處境並未得到應有的關注,其中包括大量被強迫勞動的移徙勞工和人口販運受害者。
美國的簽證制度縱容了勞工剝削和人口販運,使本就不熟悉美國法律的外國勞工難以脫離其僱主並尋求幫助,最終長期被困于受剝削和受奴役的狀態。然而,美國政府不僅沒有進行相關的移民法改革,還授權國土安全部門擴張H-2計劃,通過一種臨時勞工簽證,將勞工與其僱主更緊密地捆綁在一起,致使其遭受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的風險進一步提升。H-2計劃分為H-2A和H-2B兩類,前者針對臨時或季節性農業勞工,後者針對非農業勞工。美國的這種臨時勞工計劃可以追溯至飽受詬病的“布拉塞洛計劃”,該計劃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引入墨西哥勞工填補美國的勞動力空白。計劃實施期間,墨西哥勞工飽受歧視和虐待,長時間在惡劣環境下工作和生活,無法獲得承諾的工資,甚至到最後落得身無分文。
同樣的問題仍然充斥于現在的H-2計劃中,外國勞工僅被當作彌補勞動力短缺的工具,其作為人的權利和尊嚴卻被忽略。一些僱主利用H-2計劃,向外國簽證申請者收取報名費、簽證費、路費等各種費用,並承諾以豐厚回報。申請者出於急需工作和收入等原因,不惜自掏腰包甚至抵押房産,這使他們在自己的“美國夢”開始前就已陷入債務泥潭。抵達美國後,這些勞工才發現自己面對的是惡劣的生活和工作條件、不能兌現的工資、不斷增長的債務和利息,甚至是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安全的威脅。2021年9月引發關注的一個橫跨美國多州,涉嫌人口販運、強迫勞動、洗錢等犯罪活動的犯罪組織正是利用H-2A計劃,謊稱提供每小時12美元勞動報酬的工作,將來自墨西哥、瓜地馬拉、宏都拉斯等國家的勞工帶入美國,並通過扣押身份證件、收取勞工無法負擔的高額交通、住宿和飲食費用,用暴力和遣返作為威脅等方式強迫勞動。案件被發現時,100多名勞工中已有兩名在惡劣的工作和生活條件下死亡,其他勞工也曾遭受死亡威脅。這些勞工在槍口下徒手挖出的洋蔥被銷往美國各地,而他們只能拿到每筐20美分的報酬。此案只是美國強迫勞動現象的冰山一角。
婦女和兒童是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中的弱勢群體,更容易遭受性暴力和剝削。販賣婦女和女童從事色情交易,是一種嚴重侵犯人權的現代奴隸制的形式。販賣兒童、使用兒童賣淫、生産色情製品或進行色情表演等行為,也被視為“最有害的童工形式”。2020年,美國的全國人口販運熱線處理了涉及16658名受害者的10583起案件,其中性相關的案件佔絕大多數,而這也僅是現實問題中的一小部分。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國受到剝削和侵犯的婦女和兒童不僅包括被跨境販運的外國受害者,還有遭境內販運的美國公民。據預測,有24.4萬至32.5萬美國青少年面臨性剝削的危險,美國每年會發生約19.9萬起未成年人遭受性剝削的案件。在相關救助組織對123名願意透露年齡的人口販運倖存者的調查中,44%的受害者表示其首次參與商業性行為的年齡為17歲甚至更小,也有研究表明美國境內性販運受害者的平均年齡僅為15歲。即便如此,美國並未對此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解決,使大量本國和他國的婦女兒童被置於脆弱和邊緣的處境中,甚至成為政府打擊而非幫助的對象。至今,以性剝削為目的的人口販運在美國每個州都時常發生。
現代奴隸制和強迫勞動是對人權的嚴重踐踏,是對公認國際人權標準的挑戰。美國應正視自身的人權問題,積極履行其國際義務,儘快加入批准一系列國際核心人權公約,並通過相關法律和政策打擊一切形式的現代奴隸制,關注和解決弱勢群體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