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天氣頻發 “氣候難民”激增
據外媒報道,氣候變化導致的極端天氣事件正在多地製造大量“氣候難民”。世界銀行預測稱,到2050年前,氣候變化可能迫使超過2億人遷移。專家指出,應對氣候變化是全球共同責任,建立“氣候難民”相關國際援助機制是當務之急。
流離失所者增加
據美聯社消息,當地時間4月11日至12日,南非東部地區突遭強降雨併發生嚴重洪災,超過4萬人失去家園。
近年來,類似極端天氣事件頻繁侵擾全球多地。在亞洲的孟加拉國,每年有數十萬人因海平面上升、洪水等問題被迫遷移;在瓜地馬拉、宏都拉斯等中美洲國家,氣候變化加劇土壤退化,農民成群結隊離開乾旱的田地;在非洲薩赫勒地區,由於洪水氾濫、糧食短缺、暴力叢生,人們不得不背井離鄉……
聯合國難民署指出,受氣候變化和氣候災害影響,每年有超過2000萬人被迫境內遷移或跨境避難。世界銀行2021年9月發佈的報告預測稱,2050年前,氣候變化將造成約2.16億人在其本國境內遷移。其中,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會有多達8600萬內部“氣候移民”,東亞和太平洋地區4900萬,南亞4000萬。
發展中國家蒙難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不久前發佈報告《氣候變化2022:影響、適應和脆弱性》指出,隨著全球溫度升幅走向1.5攝氏度,未來20年世界將面臨多重氣候危害。最不具備應對能力的人群和生態系統受到的打擊最嚴重。
在去年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六次締約方大會上,太平洋島國巴布亞紐幾內亞的環境部長韋拉 莫裏表示,受全球變暖影響,海平面上升,卡特裏特群島數千島民需要重新安置。他向發達國家喊話:“發達國家必須履行基本義務。因為它們的工業活動,我們成為全球氣候問題的受害者,這絕對不公平。”
天津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學院院長李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氣候難民”已成為當前的國際難題,發展中國家面臨的“氣候難民”挑戰尤為突出。
“大多數發展中國家面臨自然環境稟賦不佳、經濟發展水準不高和技術手段不足的多重困境,對氣候變化的敏感性高、適應性差、脆弱性強,導致受氣候災害影響更嚴重,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更高昂。遭遇氣候災害後,發展中國家受限于醫療水準和經濟能力,在防治傳染病和災區重建等氣候災害救助方面也面臨更多困難,這都加劇了‘氣候難民’問題的産生。”李強説。
呼喚國際法支援
聯合國難民署指出,在氣候變化和災害背景下,部分人群被迫跨越國界,在特定情況下可能需要國際保護,難民法和人權法在這一領域可以發揮重要作用。
“現有國際法框架對‘氣候難民’沒有形成統一的定義,國際救援機制也沒有專門針對‘氣候難民’的機制,導致聯合國難民署、移民署等機構處理相關問題時缺乏明確的國際法依據。”李強説,“國際社會有必要積極締結相關國際公約,構建應對‘氣候難民’問題的國際救援機制,形成國際合力。”
近年來,“氣候難民”相關國際解釋已有突破。聯合國于2018年通過的《安全、有序和正常移民全球契約》指出,對因環境惡化被迫離開原籍國的移民,抵達國政府宜為其制定搬遷計劃並提供簽證便利。2020年1月,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一項判決中裁定,“氣候難民”不能被遣返回國,氣候危機可能導致“個人權利被侵犯”。英國《衛報》援引專家分析稱,這為“氣候難民”未來尋求保護打開了大門。
“地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唯一家園,國際社會應秉持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將‘氣候難民’問題視作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凝聚國際共識,推動國際合作。各國應加緊落實和實施《巴黎協定》的各項措施,從減緩和適應兩方面應對氣候變化。發達國家應儘快兌現《巴黎協定》中規定的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氣候援助資金的承諾,以幫助其提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從根源上減少‘氣候難民’問題的産生及其影響。”李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