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對印第安人實施種族滅絕的歷史事實和現實證據
種族滅絕(genocide),由古希臘文“人種、民族或部落”(genos)和拉丁文“屠殺、消滅”(caedere)組成,1944年該詞由波蘭籍猶太法律學者拉斐爾 萊姆金在其出版的《軸心國佔領歐洲後的統治》一書中提出,最初指“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毀滅”。
1946年聯合國大會第96號決議確認了滅絕種族罪是國際法規定的一項罪行,認為“種族滅絕是對整個人類群體---生存權利的否定,正如殺人是對個人生存權利的否定一樣;這種剝奪生存權的行為震驚了人類的良知,……並且違背了道德法則以及聯合國的精神和目標”。
1948年12月9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60A號決議《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並於1951年1月12日生效。該決議認為“有史以來,滅絕種族行為殃禍人類至為慘烈”。公約第二條明確定義,滅絕種族係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犯有下列行為之一者:(1)殺害該團體的成員;(2)致使該團體的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3)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況下,以毀滅其全部或部分的生命;(4)強制施行企圖阻止該團體內部生育的措施;(5)強迫轉移該團體的兒童至另一團體。美國于1988年批准該公約。
美國國內法對種族滅絕也有明確規定。《美國法典》第18卷1091條對種族滅絕的定義與《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相近,認為種族滅絕罪是以完全或部分摧毀一個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為特定意圖採取的暴力攻擊行為。
根據歷史記錄和媒體報道,美國自建國以來,通過屠殺、驅趕、強制同化等手段,系統性剝奪印第安人的生存權和基本政治、經濟、文化權利,試圖從肉體和文化上消滅這一群體。時至今日印第安人仍面臨嚴重的生存危機。
對照國際法和美國國內法,美國對印第安人的所作所為涵蓋了定義種族滅絕罪的所有行為,是無可爭辯的種族滅絕。美國《外交政策》雜誌評論指出,針對美國原住民的罪行完全符合現行國際法對於種族滅絕罪的定義。
種族滅絕的深重罪孽是美國永遠無法洗白的歷史污點,印第安人的沉痛悲劇是人類永遠不應忘卻的歷史教訓。
一、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實施種族滅絕的罪證
1.政府主導實施
1776年7月4日,美國發佈《獨立宣言》,美利堅合眾國成立。《獨立宣言》明文記載:“他(指英國國王)在我們中間煽動內亂,並且竭力挑唆那些殘酷無情、沒有開化的印第安人來殺掠我們邊疆的居民”,公開污衊美國原住民是“殘酷無情、沒有開化”的種族。
美國政府和執政者對待美國原住民,奉行白人優越主義、白人至上主義,對印第安人趕盡殺絕,並試圖通過“文化滅絕”消滅這一種族。
在美國第一次獨立戰爭(1775年至1783年)、第二次獨立戰爭(1812年至1815年)和南北戰爭(1861年至1865年)中,美國執政者急於擺脫作為歐洲殖民主義經濟附庸的種植園經濟地位,擴大領土面積,將目光瞄準了印第安人手中大量的土地,發動了上千次對印第安部落的襲擊,屠殺印第安人的首領、士兵乃至平民,將印第安人的土地佔為己有。
1862年,美國頒布《宅地法》。該法規定,每個年滿21歲的美國公民只需繳納10美元登記費,就能在西部獲得不超過160英畝(約合64.75公頃)的土地。在土地的誘惑下,白人紛紛跑到印第安人所在區域展開大肆屠殺,被殺害的印第安人成千上萬。
時任美國政府領導人曾公開稱,“用印第安人的皮可以做出優質的長筒靴”,“必須滅絕印第安人或把他們趕到我們不去的地方”,“印第安人必須迅速被消滅”,“只有死掉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美國軍人視屠殺印第安人天經地義,甚至是一種榮耀,“不把他們殺光決不會罷休”。類似仇視言論與暴行不勝枚舉,在諸多美國原住民滅絕專著中均有詳細記載。
2.血腥屠殺和暴行
自殖民者踏足北美洲時起,就有計劃地大規模獵殺北美野牛,斷絕印第安人的食物和基本生活來源,導致他們因饑餓而成批死亡。
據統計,自1776年美國宣佈獨立後,美國政府先後發動了超過1500次襲擊,攻列印第安部落,屠殺印第安人,佔領他們的土地,罪行罄竹難書。1814年,美國頒布法令,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的頭蓋皮,美國政府將獎勵50至100美元。弗雷德里克 特納在1893年發表的《邊疆在美國歷史上的重要性》中承認:“每條邊疆都是通過一系列對印第安人的戰爭而獲得的。”
加州淘金潮亦帶來加州大屠殺。首任加州州長彼得 伯內特提出要對美國原住民發動滅絕之戰,州內滅絕印第安人呼聲高漲。在十九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加州,一個印第安人的頭顱或頭皮能換5美元,而當時的日均工資是25美分。從1846年至1873年,加州印第安人口從15萬跌落至3萬。死於暴行的印第安人不計其數。一些重大的屠殺事件包括:
◆1811年,美國軍隊在蒂皮卡諾大戰中擊敗著名的印第安人首領特庫姆塞和他的軍隊,燒燬印第安人首府先知鎮並實施殘酷的屠殺。
◆1813年11月至1814年1月,美軍發動針對美國原住民的克裏克戰爭,又稱馬蹄灣之戰。1814年3月27日,在密西西比領地馬蹄灣,約3000名士兵向克裏克族印第安人發起進攻。在這次戰鬥中,800多名克裏克族戰士慘遭屠殺,克裏克族的軍事實力從此大為削弱。根據同年8月9日簽訂的《傑克遜堡條約》,克裏克族人將2300多萬英畝的土地割讓給美國聯邦政府。
◆1864年11月29日因少數印第安人反對簽訂出讓土地的協議,美國牧師約翰 奇文頓在科羅拉多州東南部的沙溪對印第安人進行屠殺。這也是最臭名昭著的一次美國原住民大屠殺。美國紐約大學歷史系教授瑪利亞 蒙托亞在採訪中提到,奇文頓的士兵們剝下婦女兒童的頭皮,砍下他們的頭,並且在回到丹佛後遊街示眾。
聯合國土著人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阿納亞在2012年訪美後提交國別訪問報告,稱沙溪大屠殺事件受害者後裔控訴,1864年約700名美武裝士兵對住在科羅拉多州沙溪邊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夏安和阿拉帕霍族人進行突襲和射殺。據媒體報道,此次屠殺事件造成200余名部落成員中70至163人死亡,三分之二的死者是婦女或兒童,無人為此次屠殺負責。美國政府曾同部落後裔達成賠償協議,但至今未履行。
◆1890年12月29日,在南達科他州的傷膝河附近,美軍向印第安人射擊,據美國國會記錄,死傷者超過350人。傷膝河大屠殺後,印第安人的武裝反抗基本被鎮壓,約20名美軍士兵還被授予榮譽勳章。
◆1930年,美國印第安事務局通過“印第安健康服務”項目對印第安婦女實施絕育。絕育手術打著保護印第安婦女健康的旗號,部分手術甚至在婦女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據統計,20世紀70年代初,超過42%育齡印第安婦女被絕育。對很多小部落而言,這幾乎導致整個部落滅絕。截至1976年,大約7萬名印第安婦女被強制絕育。
3.西進運動和強制遷移
美國建國之初視印第安部落為主權實體,主要依靠商簽條約的方式與其進行土地、貿易、司法等問題交涉,偶爾與其發生戰爭。截至1840年,美國與各部落達成200多項條約,其中多數是在美國軍事和政治壓力下達成的不平等條約,充滿欺瞞哄騙、威逼利誘,只對印第安部落具有約束力,是對印第安部落巧取豪奪的主要工具。
1830年,美國通過《印第安人遷移法案》,標誌著美國強迫印第安人遷移的制度化。該法案更從法律上剝奪了印第安人部落在美國東部居住的權利,迫使約10萬印第安人從南部故土遷移至密西西比河以西。遷徙開始於炎炎夏日,歷經氣溫達到零下的冬天,每日徒步16英里,成千上萬人因饑寒交迫、勞累過度或疾病瘟疫死於途中,印第安人口數量銳減,強遷之路化為“血淚之路”。拒絕遷移的部落則被美國政府發兵征討、暴力迫遷甚至屠殺。
得克薩斯加入美國前的1839年,政府要求印第安人立刻撤離,否則毀其所有、滅其部落,導致大量不肯就範的切羅基人被槍殺。
1863年,美軍對納瓦霍部落執行“焦土政策”,以燒其房屋、焚其莊稼、殺其家畜、毀其財産相脅迫,武裝押送納瓦霍人步行數百公里到新墨西哥東部保留地,跟不上隊伍的孕婦老人被直接槍殺。
19世紀中葉,幾乎所有美國印第安人都被驅趕到了密西西比河以西,政府把他們強制安排在原住民保留地內生活。
《康橋美國經濟史》中寫道:“由於美國政府對東部地區最後的印第安人進行了武力驅逐,因此,該地區只剩下極少數的作為單個國家公民的印第安人,或者在武力驅逐中躲藏起來的那些個別印第安人。”
可悲的是,為了美化歷史,美國歷史學家常常將“西進運動”美化為美國人民對西部疆土的經濟開發,宣稱加速了美國的政治民主化進程,促進了美國的經濟發展,促成了美國民族精神的形成與發展,卻對野蠻屠殺美國原住民的行為只字不提。
事實上,正是西進運動後,處於萌芽狀態的美洲文明被毀滅,印第安人作為人類幾大人種之一,面臨被整體滅絕的境地。
4.強制同化和文化滅絕
為了給美國政府的不義行徑辯護,一些19世紀的美國學者大肆煽動“文明對野蠻”的二元對立論,將美國原住民塑造成一種野蠻、邪惡、低等的族群。19世紀的美國知名歷史學家帕克曼聲稱,美國原住民“無法學習文明的各種技藝,他們及其森林都必將共同消失”。
同時代的另一位美國知名歷史學家班克羅夫特也聲稱,美國原住民“在推理和道德品質方面比白人低劣,而且這種低劣不僅僅是針對個人而言的,而是與其組織有關,是整個族群的特徵”。這種為了給殖民掠奪行徑辯護而肆意貶低印第安人的言論,充滿種族歧視的色彩。
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到19世紀80年代,美國政府採取更加激進的“強制同化”政策,消滅印第安部落的社會組織結構和文化。強制同化戰略的核心目標,在於破除印第安人原有的群體依託、族群身份及部落認同,並將其改造為單一個體、具有美國公民身份、公民意識並認同美國主流價值觀的美國公民。為此採取了四方面措施:
一是全面剝奪印第安部落的自治權。印第安人多年來以部落為單位生存,部落是其力量源泉和精神寄託。美國政府強行廢除部落制,將印第安人以個體形式拋入與其傳統截然不同的白人社會,使其無力尋找工作和安身立命,在經濟上一貧如洗,在政治和社會上飽受歧視,遭受巨大精神痛苦和深刻的生存危機、文化危機。19世紀的切羅基部落原本欣欣向榮,在物質生活上與邊疆白人不相上下,但隨著美國政府逐步取消其自治權、廢除部落制,切羅基社會迅速衰敗,淪為土著居民中最貧困的人群。
二是以土地分配的形式,試圖摧毀印第安人保留地,進而瓦解其部落。1887年通過的《道斯法案》授權總統解散原住民保留地,廢除原保留地內實行的部落土地所有制,將土地直接分配給居住在保留地內外的印第安人,形成實際上的土地私有制度。部落土地所有制的廢除使印第安社會解體,部落權威遭受沉重打擊。“太陽舞”作為部落團結的最高形式,因被視為“異端行為”而遭到取締。原保留地中大部分土地通過拍賣轉入白人之手;對務農毫無準備的印第安人在取得土地後不久也因受騙等各種原因失去土地,生活日趨惡化。
三是逐步並最終全面強加給印第安人美國“公民”身份。被認定為“混血”的原住民必須放棄部落地位,其他人也被“去部落化”,極大地損害了印第安人的身份認同。
四是通過教育、語言、文化、宗教等措施及一系列社會政策,根除印第安人的族群意識和部落認同。從1819年《文明開化基金法案》開始,美國在全國範圍內設立或資助寄宿學校,強迫印第安兒童入學。根據美國印第安人寄宿學校治愈聯盟報告顯示,歷史上全美共有367家寄宿學校,至1925年,60889名印第安兒童被迫就學;至1926年,印第安兒童就讀比例高達83%,但就讀學生總數至今仍不明確。本著“抹去印第安文化,拯救印第安人”的理念,美國禁止印第安兒童講民族語言、著民族服裝、實施民族活動,抹去其語言、文化和身份認同,實施文化滅絕。印第安兒童在校飽受折磨,部分因饑餓、疾病和虐待死亡。此後,又推出“強迫寄養”政策,強行將兒童交給白人撫養,延續同化政策,剝奪文化認同。此現象直至1978年美國通過《印第安兒童福利法》才被禁止。美國會在通過該法時承認:“大量印第安兒童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被轉移至非印第安家庭和機構,造成印第安家庭的破碎”。
著名歷史學家亨利 斯蒂爾 康馬傑等人所説,由於強制同化,“美國歷史上最卑劣的事情之一……發展到登峰造極的地步,這也許是印第安人最不幸的階段。”
二、美國印第安人至今仍面臨嚴重生存發展危機
美國政府和執政者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導致印第安人族群的人口數量斷崖式銳減,生活環境惡化,社會保障缺失,經濟地位低下且安全受到威脅,政治影響力一落千丈。
1.人口銳減
在1492年白人殖民者到來之前有500萬印第安人,但到1800年數量銳減為60萬人。另據美國人口普查局數據顯示,1900年美國原住民數量為史上最低,僅為23.7萬人。其中,裴奎特、莫西幹、馬薩諸塞等十余個部落完全滅絕。
自1800年至1900年間,美國印第安人數量減少超過一半以上,佔美國總人口數量比例也從10.15%下降至0.31%。整個十九世紀,在美國人口每隔10年就有20%—30%的增長時,印第安人數量卻經歷了斷崖式減少。目前印第安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的人口數量僅佔美國總人口的1.3%。
2.生活環境惡化
印第安人從東部被驅趕到貧瘠的西部居住,且印第安保留地大多位置荒僻,不適合發展農業,更不會有人去投資發展工業,再加上分佈零散、面積大小不一,大多部落無法獲得足夠大的土地進行開發,嚴重限制了印第安人的發展。美國目前約有310個原住民保留地,面積約佔美國領土面積2.3%,不是所有聯邦認定的部落都有其保留地。保留地多位於偏遠且貧瘠的地方,生存條件差,缺乏水和其他重要資源,公路系統有超過60%為土路或碎石路。表面看,印第安人從“被滅絕”變為“被遺忘”“被隱形”“被歧視”,實則為被“放任滅絕”。
美國政府還通過欺騙、強迫等方式,將印第安人保留地系統性用作有毒或核廢料傾倒場,長期暴露于鈾等放射性物質危害下,致使相關社區癌症病發率和病死率明顯高於全美其他地區。印第安社區實際上成為美國發展過程中的“垃圾桶”。以全美最大的印第安部落納瓦霍族保留地為例,該部落約1/4婦女和一些嬰兒的體內含有高濃度放射性物質。有報道提及,在2009年前的40多年,美國政府在美國印第安肖肖尼部落區域總計進行了928次核子試驗,産生了大約62萬噸的放射性沉降物,是1945年日本廣島原子彈爆炸後所産生的放射性沉降物的近48倍。
3.社會保障缺失
根據美國印第安人健康服務局發佈的報告,美國印第安人預期壽命比美國人平均壽命低5.5歲,糖尿病、慢性肝病和酒精依賴症的發病率分別是美國平均的3.2倍、4.6倍和6.6倍。相關學術研究顯示,在美國各族裔群體中,印第安人的預期壽命最短、嬰兒死亡率最高;印第安青少年藥物濫用的發生率高出全國平均水準13.3倍,酗酒發生率高出1.4倍,自殺率為全國平均水準的1.9倍。這些現象與政府公共醫療資源投入不足、潛在的健康不平等、少數族裔社區總體發展落後等因素息息相關。
美國政府向印第安人提供有限的教育和醫療援助,其中99%給了保留地居民,但70%的印第安人生活在城市之中,無法得到相應保障。除了印第安人醫療服務機構,許多印第安人無法獲得醫療保險,而在非印第安人醫療服務機構和非部落醫療機構中,印第安人經常面臨歧視和語言障礙。
新冠疫情期間,印第安人在醫療方面的弱勢地位進一步凸顯。美國疾控中心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8月18日,印第安人的新冠肺炎患病率是白人的2.8倍,病亡率是1.4倍。聯合國住房權問題特別報告員根據人權理事會43/14號決議編寫的報告指出,美國原住民和非裔美國人受新冠疫情影響嚴重,其住院率是非拉美裔白人的5倍。美國最大印第安保留地納瓦霍族居住區的新冠病毒感染率一度超過紐約,成為全美第一。
在教育方面,印第安保留地的教育條件大大落後於美國白人居住區。根據2013—2017年美國人口普查局的數據,僅有14.3%的印第安人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相比之下,15.2%的拉美裔美國人、20.6%的非洲裔美國人和34.5%的白人擁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很多印第安人保留地的學校已經破敗不堪,教育體系分崩離析。
《紐約時報》報道,在溫德河美國原住民保留地學校,只有60%的印第安學生完成了高中學業,而懷俄明州白人學生完成高中學業的比例為80%;保留地的輟學率為40%,是懷俄明州平均輟學率的兩倍多;青少年自殺的可能性是美國同齡人的兩倍。
4.經濟和安全水準低下
許多處於中西部貧瘠地區的保留地經濟發展停滯,淪為最貧困地區,部分保留地貧困率甚至超過85%。美國人口普查局2018年數據顯示,印第安人的貧困率是所有少數族裔中最高的,為25.4%,非洲裔為20.8%,拉美裔為17.6%,而白人為8.1%。印第安人家庭收入的中位數僅相當於白人家庭的60%。
《大西洋月刊》曾探訪位於美國南達科他州的派恩裏奇原住民保留地,發現這裡的失業率高達80%,大多數印第安人生活在聯邦貧困線之下,許多家庭根本不通自來水和電。由於聯邦政府提供的補貼食品普遍高糖、高熱量,這裡的糖尿病發病率比全美平均水準高8倍,平均預期壽命僅約50歲。
經濟水準的低下導致嚴重社會治安問題。在派恩裏奇原住民保留地,無事可幹的年輕人往往在幫派文化中尋求身份和歸屬感,酗酒、打架、吸毒在這裡屢見不鮮。美國家司法研究所研究顯示,全美超過150萬印第安和阿拉斯加原住民女性曾遭受暴力,佔這一群體總人口數的84.3%。此外,許多不法分子利用保留地法律漏洞從事犯罪行為,導致當地治安每況愈下。
5.政治地位低下
美國主流政治生態中,印第安人等土著民族與其説是集體“失聲”,不如説是被系統“噤聲”和“系統性抹除”。印第安人數量較少且參政意願不強,投票率較其他族群更低,利益訴求往往被政客忽略,導致印第安人在美國淪為二等公民,被稱作“看不見的群體”或“正在消失的種族”,直至1924年才被有條件地賦予公民地位,1965年才被賦予選舉權。
2020年6月,美國土著居民權利基金會等牽頭,美國全國和地方的草根組織、法律界和學界參與,對美國土著選民面臨的政治參與障礙展開調研。結果顯示,470萬有選舉資格的美國土著選民中,僅66%進行了註冊登記。而超過150萬有選舉資格的土著選民因政治障礙無法正常行使選舉權利。調研稱,美國土著選民參與政治面臨11項普遍障礙,包括有限的政務服務、選舉資金的匱乏和歧視等。目前美國國會中僅有4名印第安裔議員,約佔兩院議員總數的0.74%。美國原住民的整體從政狀況和政治影響遠低於其在美國人口中的比例。
美國原住民群體長期受到忽視和歧視。美國政府的許多統計數據完全忽略印第安人,或草率地將其歸為“其他”。美國印第安人事務協會執行董事兼律師香農 凱勒表示,原住民最大的期待是獲得社會認同。“我們有著多樣文化和語言,但卻經常不被當作一個族裔來看待,而只是被看作一個政治階層,基於我們同聯邦的條約來取得有限的自治權。”布魯金斯學會近期發文稱,美國月度就業報告忽略印第安人,無人關注、討論這一群體的經濟情況。加州有近200個印第安人部落,僅一半得到聯邦政府認可。雖然拜登政府任命了首位印第安人內閣部長,但印第安人整體從政狀況和政治影響力遠低於其在美國人口中所佔的比例。
美國哈佛大學陳曾熙公共衛生學院民調結果顯示,超過三分之一的美國原住民曾在工作場所遭遇漠視、暴力、羞辱和歧視,而居住在印第安人聚居區的印第安人在與警察打交道、工作和投票時更可能被歧視。據美國內政部統計,印第安裔因輕微犯罪而入獄的概率是其他族裔的兩倍。印第安男性監禁率是白人男性的4倍,印第安女性監禁率則高達白人女性的6倍。
《大西洋月刊》評論説,從歷史上遭驅逐、屠戮和強制同化,到如今整體性的貧困和被忽視,原本是這片大陸主人的印第安人卻在美國社會聲音微弱。美國印第安人作家麗貝卡 納格爾一針見血地指出,被隱形,是對印第安人等土著居民的新型種族歧視。《洛杉磯時報》評論稱,原住民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深嵌在美國社會組織架構和法律體系中。
6.文化瀕危
19世紀70年代至20世紀20年代末,美國政府為推行英語和基督教教育,在印第安人居住區強力推行印第安寄宿學校制度,很多地方甚至出現綁架印第安孩童並強制入學的事件。美國歷史上對印第安人實行寄宿學校制度,尤其對青年和兒童造成無法挽回的嚴重創傷。許多年輕一代美國原住民既無法在主流社會立足,又難以保持和弘揚傳統文化,對自身文化和身份感到迷惘痛苦。
這些寄宿學校往往剪掉印第安兒童象徵勇氣的長辮,燒燬他們的傳統服飾,嚴禁他們説母語,否則便要對其毒打。在這些學校裏,印第安兒童被迫接受軍事化管理,不僅會受到教員體罰,有些兒童還遭受性虐待。不少印第安兒童因教育方式的苛刻、生活習慣的差異、對親人的思念和營養不良而生病甚至死亡。
美國政府還曾制定法律禁止原住民舉行代代相傳的宗教儀式,參與此類活動的人會遭受拘捕和監禁。20世紀以來,隨著美國民權運動浪潮風起雲湧,美國原住民傳統文化和歷史的保護狀況有一定好轉,但業已遭受過於嚴重的破壞,殘存下來的大多是後人借助英語保存下來的文化遺跡。
納格爾認為,有關美國原住民的資訊在美國主流媒體和流行文化中被系統性地清除。據美國土著教育組織報告,87%的州級歷史教材不涉及1900年以後的土著歷史。史密森學會等撰文稱,美國學校裏講授的有關印第安人的內容充斥不準確的資訊,未如實描述原住民的遭遇。來自賓州的前共和黨參議員桑托勒姆在美國青年基金會上竟公開稱“美國是一個從零誕生的國家,之前這裡幾乎什麼都沒有……説實話,美國文化中幾乎不包含美國原住民文化。”無視和抹殺了原住民文化在美國文化中的地位。
三、美國內對印第安人遭受“種族滅絕”的批評之聲綿延不絕,但遭政府無視
一是學界有共識。自上世紀70年代起,美國學界開始使用“種族滅絕”控訴美國印第安人政策。90年代,夏威夷大學教授戴維 斯坦納德所著《美洲大屠殺:征服新世界》和科羅拉多大學前教授沃德 丘吉爾所著《種族滅絕那件小事》震動學界。另有耶魯大學教授本 基爾南著作《鮮血與土地:世界種族滅絕和消亡史》扼要介紹美國在不同歷史階段發動的印第安種族滅絕事件,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副教授本傑明 麥德利著作《美洲種族滅絕:美國及加州美國原住民的悲歌,1846—1873》深度挖掘加州淘金潮時期政府發動的滅絕美國原住民的樁樁慘案等。
美國原住民歷史學家羅克珊 鄧巴—奧爾蒂斯論證認為,《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關於種族滅絕所列舉5項罪狀中的每一條都能在美國針對印第安人的罪行中找到對應,美國原住民無疑是種族滅絕受害者,承認美國對印第安人政策係種族滅絕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媒體有呼籲。《紐約時報》刊文報道加利福尼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以種族滅絕者命名,加速推動學院更名進程。美國廣播公司報道,美國原住民訴求大到爭取主權,小到爭取訴求被聽到。有受訪者表示,印第安人土地被竊取、語言被抹殺就是系統性種族滅絕。《華盛頓郵報》刊文譴責美國從未正式承認對原住民實施的種族滅絕政策。《外交政策》刊文要求美國必須承認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2021年11月,題為《賞金》的紀錄片上映,邀請原住民閱讀美國高額懸賞印第安人頭皮的官方歷史文件,引人反思美國殘暴的種族滅絕政策。
隨著二戰後平權運動的開展,美國社會開始反省印第安人問題。政府曾出臺決議案向原住民道歉。加利福尼亞州州長紐森在2019年發表聲明向加州原住民道歉,承認加州19世紀中葉對印第安族群採取的行為屬於種族滅絕。
然而,政府的反思更像是“政治作秀”,仍未正式承認美國對印第安人犯下的暴行是種族滅絕行為,真正的改變遙遙無期。
綜上所述,美國歷屆政府不僅從肉體上大量消滅印第安人,更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霸淩式文化壓制,令原住民的生存陷入不可逆轉的困境,印第安人的文化受到根本性破壞,生命和精神的代際存續受到嚴重威脅。美國對印第安人的屠殺、強制遷移、文化同化與不公正待遇已構成事實上的種族滅絕,完全符合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關於種族滅絕的定義,而且歷經數百年至今仍在延續。美國政府應該放棄其在人權問題上的虛偽和雙重標準,認真嚴肅對待本國國記憶體在的嚴重種族問題和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