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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吾爾特別法庭”?揭開它的真面目!

2021-06-09 14:46:00
來源:補壹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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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筆/鴿子叨

  這兩天,西方反華勢力要針對新疆搞一個“大”動作。

  流亡海外的幾個分裂分子和西方反華勢力相互勾結,在英國倫敦拼湊出一個所謂“維吾爾特別法庭”,要煞有其事地就新疆問題進行聽證。

  這個“特別法庭”本身就是一個笑話,但他們搞出這番表演,不僅為政治操弄,其實背後還有生意。

  就讓我們來扒一扒它的真實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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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吾爾特別法庭”在英國是以私人擔保有限公司的形式成立的。私人擔保有限公司在英國一般來講適用於社團、慈善機構等。也就是説,這完全是一個民間自發團體,而且跟“法律”沒有任何關係,只是盜用了“法庭”的名號,是不折不扣的偽法庭。

  而且,即便從民間組織的角度來講,它也是一個非法機構,不具備英國《2011年慈善法》所規定的“合法組織所應有的章程和託管理事會”等條件,且沒有獲得該法要求慈善組織所應得到的政府資金支援。

  湊成這個偽法庭的主要有以下幾股勢力:

  最大金主:“世維會”。

  據偽法庭網站的介紹,2020年6月,“世維會”主席正式請求傑弗裏尼斯成立一個獨立的“人民法庭”,以調查所謂對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和其他突厥穆斯林人口的《持續暴行和可能的種族滅絕》。

  該網站資訊還顯示,“世維會”為其提供了約10萬英鎊的資金,剩餘18.5萬英鎊資金將通過眾籌募集。網站連結的眾籌網頁顯示目前已經募集到將近25萬英鎊,有800名捐贈者作出個人捐贈。

  實際上,“世維會”基本上就是其“獨家”資金來源。5月26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例行記者會上披露,在“世維會”為“法庭”提供23.5萬英鎊後,該“法庭”長達3個月時間僅籌集到7000多英鎊,成為跳梁小丑。

  所謂的“眾籌”,不過是掩人耳目和虛張聲勢。

  而據美國調查性報道網站“灰色地帶”的介紹,“世維會”受到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的直接指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已經向“世維會”提供了數百萬美元的資金,包括2016年以來直接提供的128.4萬美元,以及為其附屬組織提供的上百萬美元額外資金。

  據“世維會”前網站的數據顯示,僅2018年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向“世維會”及其分支機構提供了近66.5萬美元。

  這些贈款專門用於培訓維吾爾活動家和向青年進行媒體宣傳和遊説,“以提高對維吾爾人權的認識和支援”。

  協助啟動:“種族滅絕反應聯盟”。

  在偽法庭給出的介紹中還提到,該“法庭”于2020年9月3日在“種族滅絕反應聯盟”的協助下啟動。

  所謂的“種族滅絕反應聯盟”是2019年11月4日在英國議會成立的一個組織。該組織的聯合創始人之一盧克德普爾福德 (Luke de Pulford,中文名裴倫德)可謂是“五毒俱全”。

  其推特主頁身份標簽一欄中有:Arise基金會主任、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創始人兼協調員、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香港監察研究員、“世維會”的顧問。

  在2019年香港暴亂期間,他是最活躍的英國政客之一,不僅是何君堯在安格裏亞魯斯金大學的名譽博士學位被取消以及鼓動英國律師機構取消其律師資格的主要推手,還與羅冠聰串聯擬在英國控告英籍港警。其參與創立的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主旨就是,將中國的崛起視為民主國家必須共同應對的挑戰。

  而“種族滅絕反應聯盟”中更是匯聚了此前被中國制裁的多名反華政客,包括肯尼迪、奧爾頓,還有此次偽法庭的“庭長”尼斯。

  隱形支援:輪子

  “補壹刀”還發現,在其介紹文件列出的偽法庭主要參與者履歷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共同經歷——“中國法庭”。

  據維基百科“中國法庭”詞條中的解釋,“中國法庭”是由“中國濫用器官國際聯盟(ETAC)”設立的輿論機構,其資金支援來源於輪子。

  調查記者Ryan Mccarthy 2019年的調查文章中也提到,儘管發起“中國法庭”的“中國濫用器官國際聯盟(ETAC)”聲稱其是一個國際非營利組織,通過其人員聯繫不難分析出其是輪子的前線組織。

  而所謂的“中國法庭”曾在2019年6月17日宣佈中國在“強摘器官案”中罪名成立,而當時所謂的“中國法庭”的“庭長”就是此次“維吾爾特別法庭”的“庭長”傑弗裏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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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見,這個所謂的國際人權律師尼斯根本就是惡名遠揚的國際人權圈濫訴專業戶,其與境外反華勢力的關係更是十分密切。

  澳大利亞公民黨刊物《澳人警示服務》2019年3月在其網站上發文稱,尼斯本人是一名資深的英國特工,其職業生涯主要任務就是針對英美地緣政治目標製造虛假指控。

  在尼斯簡歷中,被其大書特書是曾在海牙國際法庭起訴前塞爾維亞領導人米洛舍維奇(Slobodan Milosevic)一案中擔任檢察官。

  2016年3月24日,前南斯拉伕問題國際刑事法庭公佈了判決書,在判決書的第1303頁寫道,法庭不認為在此案中相關方面提出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米洛舍維奇認同將波斯尼亞與克羅埃西亞人逐出波斯尼亞塞爾維亞人所要求的地區。

  一直研究米洛舍維奇審判的安迪威爾克森2017年在戰略文化基金會做的一個報告中表示, 在對波斯尼亞-塞爾維亞將軍拉特科姆拉迪奇(Ratko Mladic)的判決的第四卷深埋了一個註腳,“法官一致認為,‘審判庭收到的證據並沒有表明斯洛博丹米洛舍維奇……參與了共同犯罪目標的實現’,即通過實施起訴書中所指控的犯罪,建立一個同種族的波斯尼亞-塞族實體……我們被告知他是‘巴爾幹的屠夫’,但沒有任何證據支援這些指控。為了證明經濟制裁和北約對塞爾維亞人民的軍事侵略是正當的,我們被欺騙了。”

  尼斯當時在審判中就是力主米洛舍維奇有罪的。美國國務院南斯拉伕辦公室的喬治肯尼曾譴責米洛舍維奇的審判程式“本質上是不公平的,只不過是一場政治表演審判”。

  不過,在世界輿論中的聲名狼藉似乎並沒有對尼斯産生多大的影響,參與米洛舍維奇審判依然是他多年來在西方人權圈行走的噱頭。

  此外,尼斯還是前些年臭名昭著的《凱撒報告》的合著者,在《凱撒報告》中他更是展示了其顛倒黑白的虛假指控能力。

  2014年,德斯蒙德達席爾瓦、傑弗裏尼斯和戴維克蘭等人組成的一個國際調查小組認定:自敘利亞衝突開始以來,大約有1萬1000名敘利亞人在阿薩德政權的監獄中遭到酷刑,並被執行死刑。

  該報告的主要依據是一名代號為“凱撒”的叛逃出境的前敘利亞警察帶出的5.5萬張照片。調查組認為,給被殺拍照的需要強有力地指向這樣一個事實,即這些殺人行為是有計劃、有命令和得到上級指示的。

  當時,泰晤士報引述尼斯的話説,“這些照片就像拿到納粹檔案的鑰匙”。據稱,尼斯還親自對這些照片進行了認證。

  撰寫《凱撒報告》的另外一個重要成員是戴維克蘭。在灰色地帶針對《凱撒報告》的一篇調查文章中認為,克蘭實際上是一名資深的軍事情報人員,曾經在五角大樓內擔任過各種職位,包括國防情報局。

  後來,在《凱撒報告》的基礎上,美國出臺了《凱撒敘利亞平民保護法》。這項法案授權美國政府以侵犯平民權利的犯罪為由,對巴沙爾阿薩德政權的高級官員、軍事領導人及其所有支援者實施制裁。這項法案還允許向敘利亞能源、國防和建築部門提供了財政、物質和技術支援的俄羅斯及伊朗機構實施制裁,或是對重建作出貢獻的實體實施制裁。

  調查記者Max Blumenthal認為,制裁是美國和卡達政府精心策劃的高度欺騙性的情報行動的産物。單方面的制裁措施非但沒有保護敘利亞的平民,反而使他們走向饑餓和死亡。

  去年12月,聯合國單方面強制性制裁措施不良影響問題特別報告員多漢表示,根據《凱撒法案》所實施的制裁可能加劇敘利亞本已嚴峻的人道主義局勢,並呼籲美國解除可能阻礙敘利亞重建在衝突中被毀的民用設施的單邊制裁,表示“制裁侵犯了敘利亞人民的權利”。

  有分析認為,美國領導的在利比亞和敘利亞的殘酷戰爭中都是以“平民保護”和“促進民主”的名義破壞地區穩定,這些行動嚴重依賴一些所謂的人權非政府組織和媒體渠道,以在美國自由派中獲得支援。

  像尼斯這樣的人,吃的正是這一碗飯。

  近幾年,尼斯又與境外反華勢力建立起了聯繫,開始了一系列公開抹黑中國的舉動。

  除了前邊所説的擔任所謂“中國法庭”的“庭長”,並且在道聽途説再加上對事實的無恥假設基礎上宣佈其所謂的“終審判決”以外,在以他名字命名的基金會傑弗裏尼斯基金會的官網合作方一欄中,所謂的“中國法庭”赫然在列。

  很明顯,尼斯與其背後的勢力形成了長期利益關係。

  在香港發生暴亂活動期間,尼斯就很積極。他曾為亂港“頭目”梁天琦寫信求情,還是號稱“關注香港發展的人權組織”的亂港外國勢力——“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贊助人。

  此次他擔任“庭長”的“維吾爾特別法庭”更是得到了“疆獨”組織“世維會”的公開資金支援和鼓動,至於尼斯本人在其中有沒有私人利益關係就可想而知了。

  其實對於尼斯來講,他真正關心的並不是人權,既不是敘利亞民眾的人權也不是新疆民眾的人權,而是其背後金主在意的戰略目標以及他能從中獲得的實際利益。

  3

  即將上演的所謂“聽證”鬧劇,對於尼斯等人及其背後的反華勢力來講不過是又一場駕輕就熟的“政治表演”。

  所謂的“人民法庭”或者説“獨立法庭”,他們搞了不止一次了。

  每次的套路無非就是從預設的有罪立場出發,再找一群演員和所謂的陪審團和法律專家,從事先編織好的“證據”中得出一個所謂的“終審判決”,然後以此招搖撞騙。

  這一次,他們又找到了一些我們熟悉的“演員”。

  在這個偽法庭提及的一些“證人”中,有一個叫沙依拉古麗沙吾提巴依。她企圖宣稱自己曾經在教培中心任教,之後在反華勢力的包裝下搖身一變,成了所謂“教培中心受害者”,改口稱自己被關押在“集中營”,“遭受酷刑和醫學實驗”“被迫吃豬肉”。

  實際上,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官員的介紹,她從未進過教培中心學習,也從未在教培中心工作過,她本人不僅作風敗壞還涉嫌犯罪。

  另外一個熟悉的“演員”是多力坤艾沙,他在外謊稱“家人被關押”“母親死於再教育營”。而實際上,他是“疆獨”組織“世維會”頭目,1994年5月出境後再未回國,他的母親則是因病去世。他也根本不是所謂“再教育營”受害者,而是一個被中國政府認定的恐怖分子。

  從偽法庭公佈的聽證會材料中可以看到,靠污衊中國成名的所謂“新疆問題專家”鄭國恩在專家證人之列,在新疆問題上他的無中生有、精心構陷、學術造假早已為人所不恥。

  他的《強制節育》報告引用撒謊成性者的不實之詞作為論據;還曾經把新疆正常招錄民警,猜測成是為所謂“拘留運動”做準備;把深受新疆各族群眾歡迎的“訪惠聚”工作,想像成“拘留運動”的“決策基礎”;把充分保障兒童上學的寄宿制學校和學前教育,臆想成“拘留運動”的“兜底保障”;把少數民族群眾自主自願到外地就業無端揣測為“強迫勞動”。

  另外,長期接受美國國防、外交機構及軍火商資助,炮製各種反華謠言的澳大利亞戰略政策研究所(ASPI)研究員也在專家證人中,該機構受背後金主驅使,長期為其亂疆制華行動提供所謂“學術支撐”“學理依據”。

  曾經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揭批過的由反華勢力炮製的“維吾爾過渡期司法數據庫”相關負責人也在專家證人中。

  可以想見,從這些撒謊成性的“證人”口中,能聽到的只有不斷重復的謊言。

  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位國際法研究專家告訴“補壹刀”,像尼斯等人這樣的行為屬於典型的誣告濫訴,而一般意義上的誣告濫訴是可以到正規法院去進行的。但如果太離譜了,離譜到正規機構根本不可能受理的時候,他們就毫無來由地搞一個自己授權的所謂“法庭”,進行一場表演式的“審判”。這在國際法中是很滑稽的事情。

  這種所謂的“人民法庭”“獨立法庭”,無論是從國際法還是國內法上講都沒有合法性,只是盜用了法律的名義想要以此向中國施壓。也可以簡單將其理解為一些民間人士搞的模擬法庭,其實質説白了也就是一種醜陋表演。

  其實,對於搞出偽法庭的這幫人來説,他們也知道所謂的“判決”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但這個對他們來講不重要。在其目標中寫得很明白,“判決”可能成為國家、國際組織、公司和企業、個人和其他行為者根據相關調查結果採取行動的起點。

  換句話説,這個炮製出來的所謂“判決”將成為他們向相關方施壓的工具。

  據此前“灰色地帶”的調查文章分析,偽法庭的最大金主“世維會”現在已經與華盛頓的外交政策議程和旨在遏制和阻礙中國崛起的新冷戰戰略緊密結合,定期遊説美國和西方政界人士,敦促他們孤立並“加大對中國的壓力”;加大經濟制裁力度;遏制與中國的聯繫並將西方公司撤出該地區。

  而“世維會”背後的金主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總裁卡爾格什曼2019年在演講中提到的建立一個針對維吾爾人權的國家聯盟中的幾點要求也是如此論調,其中也特別提到了要針對西方在新疆的公司。

  相關勢力“以疆制華”的目的不能更明顯了。

  不過,這種企圖也註定將是他們的一場自嗨遊戲。專家告訴“補壹刀”,偽法庭的“判決”註定只能是“廢紙一張”。如果有些人硬要把它作為行為根據的話,對於其他人也是可以不接受的,至少在法律上是不能當回事的。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