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 實習記者 劉昆】8月2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進行一審宣判,李在鎔因向韓國前總統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行賄89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000萬元)等罪名被判處5年監禁。據韓聯社8月29日報道,李在鎔的判決書將被採納為審判樸槿惠、崔順實的證據。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稱,檢方已申請將李在鎔判決書作為追加證據。裁決部經被告人同意後,採納了該證據。分析認為,儘管樸槿惠與崔順實並未對證據能力提出異議,但未來可能會對判決內容進行反駁。
報道稱,因李在鎔和樸槿惠、崔順實是行賄與受賄的關係,所以如果李在鎔的一審判決結果對樸槿惠和崔順實産生影響,那麼樸、崔兩人被判處有罪將不可避免。
(原標題:三星副會長李在鎔判決書將被納為樸槿惠、崔順實審判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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