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針對樸槿惠彈劾的內容都有哪些?
彈劾案分“違反憲法規定”和“違反法律規定”兩部分提出了彈劾理由。
在違反憲法規定方面,彈劾案指出,樸槿惠使崔順實等親信們介入政策、國務會議、政府人事任免等政務併發揮影響力,逼迫企業捐款,“世越號事故”發生後應對不力等違反憲法的相關規定。
在違反法律規定方面,彈劾案將三星、樂天、SK等企業集團為兩大涉腐基金會捐款視為賄賂行為,認定樸槿惠有受賄之嫌。獨檢組于3月6日公佈的最終調查結果顯示,在此前基礎上追加了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和違反醫療法等5項嫌疑,樸槿惠共涉嫌13項罪名。
3、樸槿惠方面如何辯解?
2月27日最後一次庭審上,樸槿惠方面解釋稱,樸槿惠未從中謀求私利,國會彈劾總統的依據均未得以證實。
針對部分大企業被迫資助崔順實掌控的財團,樸槿惠方面稱,成立這些財團是為了實現文化繁榮,總統從未幫助崔順實牟取個人私利,相關疑惑並不能構成遭彈劾理由。
針對樸槿惠將青瓦臺機密文件洩露給普通公民崔順實,並讓其介入國政一事,樸槿惠方面解釋稱,只是就講稿中的措詞徵求崔順實的意見而已。
針對“世越號”沉船事件應對不力的質疑,樸槿惠方面主張,由於不是這方面的內行,擔心過於介入會妨礙搜救工作,但樸槿惠身為總統採取了一切必要措施。
4、彈劾案通過,需要什麼條件?
韓國憲法法院原有9名法官,前任院長樸漢徹卸任後剩下8人,而代院長李貞美也將於3月13日卸任。根據規定,通過彈劾案需要至少7名法官表決,只有6名投贊成票,彈劾才可獲通過。若5名以下法官贊成,彈劾案則被駁回,樸槿惠立即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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