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韓國濟州出入境管理事務所關於入境問題的説明
一、入境審查內容
正確填寫入境登記卡,如實回答韓入境審查官員的提問。韓入境審查官將根據入境登記卡資訊、面談情況和入境時提交的材料等,決定是否允許入境。
二、入境審查標準
根據韓國《出入境管理法》,外國人入境時必須在入境口岸接受韓入境官員的入境審查,審查內容如下:
(一)是否持有有效護照;
(二)入境目的是否符合停留資格;
(三)是否屬於禁止入境人員。韓《出入境管理法》第11條對“禁止入境外國人”作出如下規定:1、傳染病患者、吸毒者、其他對公眾衛生可能造成危害者;2、違法攜帶槍炮、刀劍、爆炸物品等入境者;3、有可能從事損害韓國利益或公共安全者;4、有可能從事損害韓國經濟秩序、社會秩序、美風良俗者;5、無事理分辨能力及在韓國內無人護理的精神疾病患者,無力承擔在韓國停留費用者,其他需要救助者;6、接受驅逐出境命令尚未超過5年的人。
對於遵守符合上述有關規定的外國人,韓法務部長官仍認定其不符合入境條件的,可禁止其入境。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