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月17日批准逮捕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負責調查“親信干政”事件的特別檢察組將於18日對李在鎔進行傳喚,“親信干政”事件調查有望全面提速。
法院16日對李在鎔進行第二次審訊,並於17日淩晨同意批捕。據韓聯社報道,根據新的指控事項和證據資料,法院認定逮捕理由成立。李在鎔被指控涉嫌行賄、挪用公款、轉移資産、隱匿犯罪收入、作偽證5項罪名。
據報道,特檢組指控李在鎔涉嫌以總統樸槿惠大力支援三星物産與第一毛織合併為條件,承諾向崔順實方面提供430億韓元(1美元約合1149韓元),該合併有利於李在鎔繼承三星集團的經營權。李在鎔被批捕後,三星依舊否認行賄的指控,聲稱是迫於樸槿惠壓力而向崔順實方面提供資金。三星集團表示,法院批捕並不等於判處李在鎔有罪。三星將做好充分準備,在正式庭審中展開辯護。
對於李在鎔被捕,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表示,這將有利於根除韓國社會官商勾結的痼疾,也將有助於對總統的全面調查。韓國經濟界則對李在鎔被捕普遍表示擔憂。若李在鎔最終在庭審中被判有罪,作為韓國經濟支柱的三星集團將面臨“權力真空”危機。近年來,韓國經濟持續萎靡不振,經濟界普遍擔憂李在鎔被捕或將影響到三星集團的經營和戰略決策,韓國經濟可能雪上加霜,經濟復蘇希望恐成泡影。
分析認為,法院批捕李在鎔的決定將有利於特檢組對樸槿惠受賄嫌疑的調查。特檢組將以李在鎔被逮捕為契機,在剩下的調查時限內對樸槿惠進行重點調查。在雙方沒有就當面訊問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李在鎔被捕可能迫使樸槿惠儘快接受當面調查。但樸槿惠律師團表示,李在鎔被指控的罪行與樸槿惠無關。
鋻於調查期限將於本月28日到期,特檢組16日向代理總統黃教安提出延長調查期限的申請。特檢組發言人李圭喆表示,案件涉及的調查對象較多,很難在月底前調查結束,因此申請延長調查期限。根據規定,特檢組可在調查期限到期日的3天前提出延長調查時間30天,但僅能延長一次。目前,黃教安尚未就是否批准延長做出決定。
在彈劾案審理方面,韓國憲法法院16日宣佈,最後一次庭審將於本月24日進行,要求控辯雙方于23日前提交立場材料。樸槿惠方面對此提出異議,稱最後一次庭審前應給予充分時間核查證據,憲法法院的日程安排不符合慣例。憲法法院表示,控辯雙方可將對該日程安排的意見寫入立場材料中,憲法法院會再作討論。
此間輿論認為,即便最後一次庭審的日期發生變化,也不會拖延太久。憲法法院很有可能在代理院長李貞美任期結束的3月13日前就彈劾案作出判決。
(本報首爾2月1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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