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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巴勒斯坦“升格”議題的四大疑問

2012年12月02日 09:06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圖表: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國 新華社記者 張勳 林漢志 編制

  第67屆聯合國大會11月29日表決,以138票贊成、9票反對、41票棄權通過決議,把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提升為“觀察員國”。

  巴勒斯坦先前是聯合國觀察員實體,一直尋求提升地位。去年9月謀求聯合國會員國身份失敗,巴勒斯坦轉而申請成為觀察員國。

  就巴勒斯坦“升格”,以下是一些問題及其解答。

  問:什麼是“觀察員國”?

  答:聯合國觀察員有多種類型,包括非會員國家、觀察員實體、政府間組織、民族解放運動。

  經29日聯大表決,巴勒斯坦地位由“觀察員實體”升為“觀察員國”,即“非會員國家”。巴勒斯坦升格以前,聯合國唯一觀察員國為教廷;瑞士2002年成為聯合國會員國以前,是觀察員國。

  成為“觀察員國”以後,巴勒斯坦可在聯合國會議上獲得更大發言權。但是,不同於聯合國會員國,觀察員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沒有投票權。另外,觀察員國可加入聯合國下屬機構和條約,如成為國際刑事法院締約國。

  聯合國不能直接承認某個國家,一個國家的主權通常需要獲得雙邊認可。不過,一些分析師解讀,聯大接納巴勒斯坦為觀察員國,意味多數會員國認可巴勒斯坦為獨立國家。通常情況下,獲得會員國地位前,一國的主權需獲得全球廣泛認可。

  問:升格對以色列有哪些影響?

  答:短時間內影響不大。以色列仍將繼續在約旦河西岸擴建猶太人定居點。一些巴勒斯坦人認為,升格將會為巴方與以方今後談判邊界劃分爭取更有力政治條件。

  令以方有所擔憂的是巴方加入國際刑事法院。國際刑事法院以《羅馬規約》為依據2002年設立,巴方因為沒有獲得主權國家地位而沒有成為締約國。

  巴方2009年要求國際刑事法院調查以方2008年至2009年在加沙地帶與巴勒斯坦伊斯蘭抵抗運動(哈馬斯)衝突中所涉戰爭罪行,遭拒絕。國際刑事法院前總檢察長路易斯莫雷諾奧坎波強調,巴勒斯坦身份是聯合國觀察員實體。

  升格後,巴方可以加入國際刑事法院。不過,分析師預計,巴方不會立即尋求這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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