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屆聯合國大會29日以138票贊成、9票反對、41票棄權通過決議,決定在聯合國給予巴勒斯坦觀察員國地位。
巴勒斯坦從1974年11月開始成為聯合國觀察員。當時,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活動是以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簡稱巴解組織)的名義進行的。1988年11月15日巴勒斯坦國宣告成立後,聯大於同年12月15日通過決議,決定在聯合國內正式以“巴勒斯坦”的名稱代替原先使用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稱謂。
儘管巴勒斯坦宣佈建國得到聯合國絕大多數會員國承認,但它不是聯合國正式會員國,沒有投票表決權,只具有觀察員地位。
巴勒斯坦國自宣佈成立以來,巴勒斯坦及阿拉伯國家多次要求聯大會議將巴勒斯坦聯合國觀察員地位提升為會員國地位,但均遭到以色列和美國的堅決反對。
1997年12月,阿拉伯國家根據中東和平進程出現的新情況,又正式向聯合國大會提出決議草案,要求將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提升為僅次於正式會員國的無投票權會員。1998年7月,聯大以壓倒多數票通過決議。雖然該決議沒有完全達到上述決議草案的要求,但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地位得到提升。
2010年9月初,巴以和談重啟不久即告中斷,巴勒斯坦隨後決定以尋求加入聯合國這一外交策略來推動建立獨立的巴勒斯坦國。2011年9月,巴勒斯坦向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遞交申請,尋求成為聯合國正式會員國,但因美國和以色列反對而未能獲得安理會支援。2011年10月31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投票通過關於巴勒斯坦以成員國身份加入該組織的提案。這是巴勒斯坦首次獲准以成員國身份加入聯合國機構,也為巴勒斯坦最終加入聯合國提供了一個有利因素。
今年9月,巴勒斯坦宣佈將尋求在本屆聯大期間成為聯合國觀察員國。巴勒斯坦獲得聯合國觀察員國地位,將在道義上得到更多國際支援,也可以參加聯合國下屬其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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