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每日電訊報》和韓國《朝鮮日報》8月1日綜合報道,在法國,每年都有數百起性騷擾案件,但依照舊的法律規定,只有80人被定罪判刑。近日,法國國會批准一項新的法律,明確將性騷擾列入犯罪行為。
新法將性騷擾設定為三個等級,犯罪情節嚴重的性騷擾者最多可被判處3年監禁,並處以大額罰金,比如對不滿15歲的未成年人進行性騷擾,或者多人集體性騷擾他人等。騷擾行為包括開色情玩笑、撫摸異性脖頸以及將色情資料放在辦公桌上等。
這一新規受到普遍歡迎,但法理學家瑪麗 海洛依斯(Mary Heloise)認為這還不夠。她稱,在最極端情況下,性騷擾者才會受到嚴厲懲罰。那些偷手機的人都比性騷擾者的懲罰更重。(楊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