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最高憲法法院9日召開緊急會議,重申最高憲法法院之前作出的解散人民議會(議會下院)的判決是最終決定,否決了埃及新總統穆爾西要求人民議會恢復工作的總統令。
該法院在審議總統令後宣佈,根據埃及臨時憲法,最高憲法法院是為監督和保障憲法實施而設立的專門機構,有權對某項法律、命令進行審查,其裁決具有普遍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上訴。
該法院證實當天收到了一些黨派和法律人士要求停止執行穆爾西總統令的上訴,並強調不會介入任何政治和黨派糾紛,不會偏袒任何一方。
埃及新總統穆爾西8日簽署總統令,要求被解散的人民議會恢復立法工作,直到新議會選出。
根據這一總統令,人民議會6月15日起被解散的命令已被撤銷,人民議會將繼續開會,履行職責,埃及將在新憲法全民公投通過、新人民議會選舉法確定後重新選舉人民議會。
埃及最高憲法法院6月14日裁定,議會選舉法部分條款違憲,新選出的人民議會無效並解散。根據埃及法律,最高憲法法院的判決不允許上訴。武裝部隊最高委員會隨後下令執行判決,下院議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議會大樓,併發布補充憲法聲明,軍方收回立法權。(記者田棟棟 陳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