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一個奇怪的現象:一方面,勞動力短缺,需要引進外來勞動力進行填補;另一方面,失業率居高不下,領失業保險金的人數常年不減。據統計,在全加拿大有140萬人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卻有25萬個空缺的工作崗位。
僱主願意雇用外勞,因為他們的薪酬比本國工人低廉。然而,不容忽視的事實是本地一些人寧願放棄工作,以坐享失業福利。根據現有制度,失業人員可以領取數額為原工作薪酬55%的失業保險金;他們每年只需工作12週到19周,就有資格領取失業保險了。這一現象在大西洋沿岸各省漁業地區尤為明顯。
鋻於高福利導致多個歐盟國家主權出現債務危機與鉅額財政赤字,加拿大政府未雨綢繆,宣佈將於近期推出一項改革,即通過提高領取失業金的門檻,來迫使靠領取社會福利的人們去找工作。這樣,一方面可減少福利開支,另一方面可提高就業率。加拿大人力資源部長芬利在宣佈新政時表示,改革只是“為了幫助想要工作的加拿大人找到工作”。然而,政府此舉的用意就是要迫使那些想躺在福利上不勞而獲的“懶蟲們”自食其力。
根據目前披露的改革措施,領取失業金的人將被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曾有長期工作、偶爾失業才領取失業金的群體,其標準是,在過去5年中,領取失業金累計時間不超過35周;他們在尋求工作時,只要新工作與以前的工作屬於同一類別,而薪金又不低於此前的90%,他們就得接受。第二類是過去5年領取失業金累計時間介於35周與60周之間的人群,他們有18周的時間尋找工作;如有類似以前從事的工作,薪金不低於此前的80%,他們就得接受。第三類是在過去5年中領取失業金累計時長60周以上的人群;只要有他們可以勝任的任何工作,薪金又不低於此前的70%,而只要工作地點距居所不超過一小時車程,他們就得接受。
新政策將對壯年與老年人,以及依賴季節性經濟的勞動力群體産生較大影響,因為這兩類人是“經常領取失業金”的主體。有統計表明,45歲以上、經常領取失業金的人佔到全部領取者的96%。在以漁業為主的紐芬蘭省,經常領取失業金者則佔到全部領取人者的80%之高;愛德華王子島省也高達78%。一年中,他們大半時間都靠領取失業保險金來維持生活。(記者 李學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