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21日至23日,澳大利亞墨爾本的一個郊區“上演”了一場持續44個小時的警匪對峙。儘管最終和平落幕,一名持槍嫌犯落網,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這一事件再次引起了當地人對近期來頻發的槍擊暴力犯罪問題的廣泛關注。
5月21日晨,警方包圍了43歲男子賓塞和其女友所在的住宅。據報道,賓塞是一名慣犯。墨爾本代理警察專員馮塔納表示,警方得到情報稱賓塞在其住所藏有爆炸物,有數支槍械和“為數不少”的彈藥。賓塞自稱自己“發瘋”了。馮塔納説,當時賓塞情緒激動,不願繳械投降,很有可能會採取“自殺性”行為。
為防意外,警方疏散了周邊十多家住戶的居民,並採取了一系列行動最終才迫使賓塞就範。據報道,警方使用了遙控機器人深入現場探察情況,使用催淚彈和“閃光炸彈”製造恐懼情景,分散嫌犯注意力,並於5月22日晚將賓塞女友“嚇”得跑了出來。嫌犯賓塞于5月23日淩晨現身,他手舞槍械,情緒激動,對警方要其“放下武器”的喊話置之不理。警方被迫使用“非致命的豆包子彈”向他開槍,並將他制服。
儘管事件已經結束了,但當地人仍心有餘悸。一位居民表示,他在當地已經居住了40年,這還是頭一次碰上這種事,他感到很不安。
就在墨爾本的對峙還不知如何收場之際,雪梨又傳來持槍男子向公共汽車開槍的事件。5月22日晚9時許,一名身背兩支衝鋒槍的男子當街攔下一輛計程車,先後在計程車前後向空中放了兩槍。然後,這位男子又走到緊跟著停在計程車後面的公共汽車,要求司機打開車門,試圖登上汽車,遭到拒絕後,這名男子就向車裏開槍射擊,公共汽車擋風玻璃和前部多處遭槍擊。巡邏警員皮薩尼説,當時車裏有8名乘客,所幸無人受傷。當警察趕到現場時,這名53歲的男子正站在路旁行人道上。警方稱,該男子所持的22毫米口徑的一支衝鋒槍沒有合法證件,對他的動機也不清楚,也許是“喝多了酒”。
今年前幾個月,雪梨、塔州等地還接連發生多起歹徒驅車在街頭開槍射擊的案件,曾使加強槍械管理的“控槍”呼聲一時高漲。塔州控槍聯盟的布朗呼籲加強槍械管理和檢查。他説,塔州有6萬人持有槍械,登記的槍械就有約12萬支,但只有1500名警察。塔州警察助理專員亞當斯表示,當地自2008年以來就有760支槍械被盜。前偵探普利斯特表示,應對持槍犯罪設立“量刑底限”,以加強打擊力度。澳反對黨領導人艾伯特也督促各州對持槍犯罪採取“零容忍”的政策。有報道稱,西澳正考慮立法,擴大禁止持有槍械彈藥的人員範疇,包括直接將嚴重的持槍犯罪者“直接送進牢裏”。
澳民間有大量的合法槍械,以及合法使用槍械的狩獵等組織、活動,也有難以確定具體數字的非法武器,各種毒品、黑社會組織明爭暗鬥,糾纏其中。新州犯罪統計署負責人威瑟伯恩表示,給持槍暴力設“量刑底限”並不能阻止犯罪,因為在大多“驅車射擊”案例中,許多嫌犯並不因此獲罪,而僅僅是“持有沒有登記的武器”。(記者 陳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