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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專家解析日本“以礁變島”于法無據原因

時間:2012-05-18 10:28  來源:法制日報

  大陸架界限委員會負責評價沿海國家提交的申請的科學材料的整體性,特別是法律、地質和科學技術材料的關聯性,只能審議沿海國劃界案中大陸架外部界限的數據和其他材料,審定提交的科學資料是否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

  對於非技術問題,委員會沒有得到授權。委員會是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框架下建立的專門的科學技術機構,是獨立的國際機構,並非司法性質的仲裁機構,不具有解決劃界爭議的職能。委員會對沿海國所劃定的外大陸架外部界限是否具有充分的科學技術和法律依據進行審議,然後以“建議”的方式對沿海國劃界案作出認可或否定的決定。

  經過反覆討論,2012年4月,委員會完成了對日本劃界案的全部審議工作並作出最終的建議。考慮到中韓兩國的反對意見,委員會第24屆會議作出決議,決定全體會議將對小組委員會審議後擬定的涉及衝之鳥礁部分的建議“不採取行動”,即不予審議,“除非委員會另有決定”。

  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結論是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的。解決“衝之鳥”問題的最主要依據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岩礁屬於島嶼範疇,但公約沒有明確定義岩礁。海洋法公約並不排斥岩礁擁有領海。但是,如果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能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的規定,衝之鳥可以勉強稱作為岩礁,可以主張12海裏的領海。之所以説它勉強可稱作為岩礁,是因為日本自1988年以來在衝之鳥礁做了大量的人工加固工程,對此,國際上有不少質疑的聲音。

  衝之鳥礁從來就沒有過人類居住,更沒有過什麼經濟生活。以衝之鳥礁這樣的彈丸之地主張40多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和海底的資源及管轄權,違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目的和宗旨,是對善意解釋國際條約的國際習慣法規則的挑戰。

  衝之鳥是遠離日本本土的微小的無人居住也不能居住的岩礁,因此,在國際法上,衝之鳥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能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更不可能擴展外大陸架。因此,日本以“衝之鳥”為基點劃出200海裏大陸架範圍,更以其為基點主張3處200海裏外大陸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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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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