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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慘案”兇手不屑21年監禁 要求被判死刑

時間:2012-04-19 10:25  來源:深圳特區報

  當地時間4月18日,挪威于特島槍擊案被告安德斯貝林佈雷維克的庭審進入第三天。在庭審過程中,佈雷維克聲稱自己的行為受到了基地組織的鼓勵與影響,他還要求被判處死刑。

  佈雷維克18日抱怨自己在法庭上受人愚弄,他要求法庭將其殺害77人的行為認定為“反移民的戰鬥”。

  “如果我怕死的話,我根本就不會實施襲擊,”佈雷維克説,“我殺了77個人!死刑或者無罪釋放才是我應得的、合乎邏輯的結局,挪威法律規定的最高21年的監禁實在是太可悲了。”

  挪威不設死刑,如果佈雷維克被認定有罪而且作案時精神正常,將面臨最高21年監禁。然而,如果法院認定他繼續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可能對他判決無限期關押。一旦法庭認定佈雷維克精神不正常,可能判處他終身待在一所精神病機構。(諶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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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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