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共同社報道,日本政府擬將對原子能損害賠償支援機構籌資時提供的最高擔保額度從目前的2萬億日元提升至5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4100億元)。該機構為順利推進福島核電站事故賠償工作而成立。日本經濟産業省和財務省8日開始就2012財年最初預算案列入這一經費展開協調。
考慮到要負擔核電站報廢等費用,日本支援機構和東京電力公司已著手研究注資事宜。此次提高擔保額度的目的是在具體制定經營改革措施之前確保鉅額的政府資金。
支援機構以東電重組為前提通過注資、貸款、購買公司債等方式提供支援時,將在政府提供擔保的前提下以低息從金融機構借得資金,或發行債券。
另外,用途僅限于賠償費的“交付國債”(一種隨時可以變現的國債)的發行額度已確定為5萬億日元,政府將最多準備10萬日元規模的資金支援東電應對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