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日本3月11日東北大地震發生後,據警方的統計,到上個月10日為止的4個月間,在岩手、宮城與福島三縣,警方總計回收了5700個“流浪”金庫。從這些金庫裏面共發現了至少23億日元(約1.9億元人民幣)以上的現金,其中96%已經物歸原主,其他還正在招領中。
警方説,這些金庫都是在大海嘯發生後,從各個家庭與公司裏被沖走,隨著海浪在各地流浪,而被送到警察署招領的。統計説,所拾得的金庫共5700個,總金額為23.67億日元。
這些被發現的金庫,宮城縣有2420個,岩手縣有2370個,福島縣910個,都集中在受到海嘯衝擊最大的沿海地帶,其中岩手的縣警釜石署撿獲900個,大船渡署撿獲840個。
金庫中所藏金額最大的是9900萬日元,已經交還給了失主的一家公司。警方説,這些金庫以現金交易最多的漁業企業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