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外務副大臣武正公一在眾議院外務委員會會議上,就竹島(韓國稱獨島)為日本固有領土的根據談到,1951年《舊金山和平條約》中確定的日本應放棄領土中,並沒有提及竹島,同時強調“無法接受韓國方面的領土主張。”
武正公一還介紹條約起草時的情況稱:“當時韓國要求把竹島列入日本應放棄的領土中,但遭到了美國的拒絕。”並表示對實際控制竹島的韓國,日本一直反覆強調著自身立場。
《舊金山和平條約》中相關記載為“日本放棄對朝鮮包括濟州島、巨文島及鬱陵島在內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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