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安理會正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會議,將表決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新決議草案。新華社記者侯俊攝
新華網聯合國3月3日電(記者 王湘江 吳志強)聯合國安理會3日以14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結果通過了關於伊朗核問題的第1803號決議,決定進一步加大對伊朗核計劃及其相關領域的制裁,但同時表示將繼續加大旨在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外交努力。
這是安理會自2006年12月以來通過的第三份對伊朗制裁決議。在當天的投票表決中,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只有非常任理事國印度尼西亞投了棄權票。印尼常駐聯合國代表納塔萊加瓦在表決前所作的解釋性發言中説,印尼認為安理會進一步加大制裁伊朗將不利於伊朗正在與國際原子能機構開展的合作,因此決定投棄權票。
新決議繼續要求伊朗暫停鈾濃縮等活動,並在前兩份決議基礎上增加了對伊制裁措施,包括擴大旅行限制和凍結資産對象名單、禁運敏感雙用途物項、呼籲各國對部分對伊金融活動保持警惕、依法有條件地在機場和港口檢查伊朗空運公司和伊斯蘭航運公司的貨物等。
決議同時重申致力於通過政治和外交談判和平解決問題,支援國際原子能機構發揮作用。為了體現該決議旨在推動談判的目的及其可逆性,決議還規定,如果伊朗採取積極步驟執行決議,安理會將暫停、甚至終止所有制裁。決議要求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巴拉迪在決議通過後的90天內就伊朗是否已經執行決議提交報告,以便安理會進一步採取適當措施。
美國、俄羅斯、中國、英國、法國和德國六國今年1月在柏林就伊朗核問題新決議草案要點達成一致。英法德一個月後在要點基礎上起草決議,並向安理會散發。為爭取南非、越南、印尼和利比亞4個非常任理事國的支援,英法兩國修改了草案中少量非實質性內容。
在此之前,安理會已經分別於2006年12月和2007年3月通過包含對伊朗制裁內容的第1737號和第1747號決議。國際原子能機構發表的最新報告顯示,伊朗與該機構的合作出現進展,但伊朗仍沒有暫停鈾濃縮活動,該機構目前仍無法確定伊朗核計劃是否僅用於和平目的。伊朗一再強調其發展核計劃僅用於和平目的。
3月3日,伊朗常駐聯合國代表在安理會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會議上發言。當日,安理會正在美國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會議,將表決有關伊朗核問題的新決議草案。 新華社記者侯俊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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