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禁煙令實行前一天,一名法國女子在一家露天咖啡廳吸煙。
新年伊始,法國和德國禁煙令擴大範圍,禁煙令“進駐”餐飲、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民眾稱禁煙條例將改變文化。從2008年1月2日開始,巴黎以及柏林的咖啡廳等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任何違例吸煙的人士將被課以68歐元的罰款。
據報道,法國衛生、青年與體育部長羅斯利娜 巴舍-納爾坎説,在新年開始之日禁止在咖啡廳和其他公共場所吸煙,而這將成為法國一場“革命”。她在法國報紙上撰文説,這是“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這項禁令實際于1月2日生效。屆時,在公共場所吸煙者將被課以68歐元的罰款,如果業者對在其場所的吸煙者視而不見,則要被罰款135歐元。如在某一禁煙的公共場所屢次發現吸煙者,該公共場所負責人受到的處罰最高可達750歐元。此項禁令已于2007年2月1日開始在辦公室、學校、機場、醫院、火車站和其他封閉性場所實施。
巴舍-納爾坎女士一再警告説,這項禁令將嚴格執行,儘管它不受許多飯館和酒吧老闆的歡迎。她在1月2日説:“對這項法令的執行會不折不扣。我們的目的不是使人民苦惱,而是保護他們。我們絕不能忘記,吸煙每年造成6.6萬人死亡,另有5000人死於二手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