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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孫曉梅:爭取女性權益 我將一直在路上

2016年03月09日 14:26:00  來源:中國青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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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曉梅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

  孫曉梅接受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中國青年網記者 劉尚君攝

  然而,這項研究的進行並不容易,推動反家暴入法的過程中,很多細節問題的處理更是難上加難,比如同居暴力問題。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發佈的《反家庭暴力法徵求意見稿》中,並沒有將同居暴力納入到反家暴法的適用範圍內。

  有人認為,同居關係並不是法律認可的家庭關係,所以"男友打女友"、"前夫打前妻"等同居暴力,不是家事,不屬於家暴,而是社會暴力。對此,孫曉梅堅持認為,"隨著社會的變化、家庭形式的演變,反家暴法不應該將同居關係排除在外。"2015年3月2日,最高法、最高檢等四機關出臺《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將同居暴力納入其中。可2015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反家暴法草案時,一審稿還是沒有納入同居暴力。

  此時,孫曉梅心急如焚。"我和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當時都提出,司法機關的成熟做法為什麼不能納入到反家暴法中?同居暴力入法可以體現出反家暴沒有禁區,我國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終於,兩個月後,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反家暴法草案時,增加了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意味著同居暴力終於入法。

  "惡法"一天不廢,我的監督就一刻不止

  為女性爭取權益,孫曉梅的努力不僅包括反家暴入法,還有廢除備受爭議的嫖宿幼女罪。該罪在實施18年後,終於從《刑法》中刪除。2015年8月29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閉幕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關於刪除嫖宿幼女罪的規定。從2010年開始,孫曉梅就作為全國人大代表,連續提案廢除嫖宿幼女罪,直到2015年3月的兩會,孫曉梅已經將廢除嫖宿幼女罪的行動堅持了六年。終於,"嫖宿幼女罪"這張"多米諾骨牌"倒在了孫曉梅腳下。

  1997年《刑法》修定時,嫖宿幼女罪從強姦罪中分離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罪名。該款規定:嫖宿不滿十四週歲的幼女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至於其立法本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在當年編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中指出,此舉是為了嚴厲打擊嫖宿幼女的行為,保護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發育。

  孫曉梅介紹,嫖宿幼女罪最大的爭議點在於同罪不同罰。按照現行《刑法》,姦淫幼女是強姦罪的法定從重情節,最高刑可至死刑;而嫖宿幼女罪的法定刑責僅為5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嫖宿幼女罪久未取消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嫖宿幼女罪和強姦罪的量刑輕重存有爭議。孫曉梅認為,近年發生的多起公職人員性侵幼女案,涉案的公職人員多按嫖宿幼女罪定罪。以貴州習水案為例,涉案的5名公職人員都是按嫖宿幼女罪量刑。所以,嫖宿幼女罪導致了對侵害人的輕判,成為權錢階層的"保護傘"和"免死牌"。

  因此,在多次提交"廢嫖"建議後,孫曉梅和最高法、全國人大進行了四次探討。和很多代表終其一屆或兩屆任職生涯沒用過"NO"字不同,孫曉梅多次對一些部門回復"不滿意",5年中她就使用了6次否決權。孫曉梅算過一筆賬,全國人大代表不到3000人,每個代表後面代表著40萬老百姓。她曾告訴記者,"從當選代表的那天起,我就下定決心:不做所謂的'橡皮圖章'和'簡單代言傳聲筒',投好自己的寶貴一票。"

  終於,堅持沒有白費。"我看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刑法》修正案(九)廢除嫖宿幼女罪,嫖宿幼女將視同姦淫幼女從重處罰的修改,可謂驚喜。"孫曉梅説。廢除"惡法"只是一個開始,孫曉梅告訴中國青年網記者,"我們目前在開展家庭學科的研究,性教育放在兒童健康中講述比較自然,我們爭取教材,在中小學的課程中使用,這也是一項艱難的過程,剛剛起步。"

  今年兩會上,孫曉梅還提交了制定反就業歧視法的建議,建議有關部門把制定反就業歧視法作為重點工作目標,加快調研和起草工作,儘快將該法納入國家立法規劃。談及該法,孫曉梅説,可以預見,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女性的平等就業權將更加難以保障。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和民主黨派成員,通過深入調研寫出調研報告,提出議案、建議和提案,開展這些理論聯繫實際的工作並不容易,但如果能促進人大立法的制定和政府政策的改進,我會感到難以言説的欣慰。"為女性爭取權益,用負責任的態度堅決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職責,孫曉梅是這麼説的,也是這麼做的。而2016年的3月,此刻的她,又走進了人民大會堂,在那裏,她的笑容與金光熠熠的國徽一同閃光。

[責任編輯:李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