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有各級各類民辦學校(教育機構)14.8萬多所,在校生達4000多萬人。民辦教育作為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問題。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公佈,有24所民辦學校年檢不合格,並確定2015年為民辦教育治理年。這些民辦學校在哪些方面不合格?應如何推動民辦教育規範發展?請看記者調查。
最嚴年檢,問題五花八門
未經許可隨意超審批範圍辦學、辦學場所不符合要求、財務管理不規範等
“問題五花八門:未經許可隨意超審批範圍辦學,甚至有個別機構違規開設全日制學前班;有些培訓機構未經驗收和許可隨意變更辦學場地;沒有獨立的辦學場所,租用學校教室、酒店或企業會議室作為培訓場地……”銀川市興慶區教育局局長孫自文介紹説。
興慶區是寧夏民辦教育機構最集中的區域,轄區內已審批的民辦教育機構共175所。“我們組織了4個由幼教集團牽頭單位組成的幼兒園年檢考核小組、4個由轄區教育專幹組成的培訓機構年檢考核小組,分別按照《興慶區民辦幼兒園年檢考核細則》《興慶區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年檢考核細則》,對園舍設施、師資條件、組織與管理、科學保教、衛生保健等方面進行了綜合考核。”孫自文説。
在此次年檢中,興慶區不合格培訓機構8家,自願申請停止辦學5家,被吊銷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8家,停止辦學的1家。
在銀川市西夏區,同樣有機構在年檢中吃到了“紅牌”,被取消了辦學資格。“主要是財務管理不規範,財務賬目不清,收費行為不規範等現象。” 西夏區教育局局長張冰説。
“這次年檢實行了逐校檢查的方式,對辦學規範、社會聲譽好的辦學機構進行表揚、宣傳,對於辦學不規範的機構,則要求整頓整改。同時公示年檢結果,接受群眾監督。今後還將對無證的民辦非學歷辦學機構,借助辦事處、居委會和村委會進行拉網式排查,掌握第一手資料,進一步採用聯合執法等手段進行嚴格管理。”自治區教育廳發展規劃處處長羅向紅説。
源頭治理,提高準入門檻
公職人員必須與辦學“脫鉤”,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不得收取未向社會公示的任何費用
2009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陸續出臺了《關於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民辦教育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等多項制度和扶持政策,鼓勵發展民辦教育。據統計,6年來寧夏民辦幼兒園從234家增加到471家,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人數從2615人增長到10388人;各類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發展到417所,比2009年增長109.11%。
隨之而來的,是民辦教育機構的魚龍混雜,各種不規範問題也浮出水面。
“多數民辦教育機構對辦學的遠景規劃和近期目標還不夠明確,部分機構的管理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建立的規章制度不切合學校實際,操作性較差,落實不到位。”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張治榮表示。
2015年8月1日,寧夏《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管理辦法》正式實施。“《辦法》對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辦學資金、場地、師資、收費問題等提出了明確要求,並對擅自分設、合併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等9種違規辦學行為及處罰方式做出了明確規定。”羅向紅介紹説。
《辦法》同時要求,公職人員必須與辦學“脫鉤”。在職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請辦學,公辦中小學在職人員不得作為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專兼職教師和專職管理人員。同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不得收取未向社會公示的任何費用。
《辦法》還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設立舉報投訴電話,並向社會公佈。“就是要發動各方面力量,對民辦教育進行規範,營造更好的發展環境。”張治榮表示。
破解難題,尚需多方合力
待遇無法向公辦校看齊,硬體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等制約發展,期待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寧夏近期推行的一系列舉措,在社會上贏得不少讚許。不過,很多業內人士也認為,推動民辦教育規範發展,僅僅靠“堵”還遠遠不夠,更需要政策扶持、社會給力。“社會應該更加關注民辦教育。這些年民辦教育發展迅速,但是跟公辦教育特別是學歷教育比起來,仍然不太受社會待見。發展的不均衡也使得不少民辦教育以獲利為目的,野蠻生長。”一位業內人士分析説。
今年5月上旬,銀川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抽調相關專家30人組成評估組對寧夏岳麓高級中學進行辦學水準評估。經過聽課、查閱教案和作業,以及實地查看校容校貌、教學設施等活動,專家給予了高度評價,優課率達到98%。
成立於2001年的岳麓高級中學是寧夏為數不多的民辦高中之一,在教育部門的大力扶持下,在校生已由建校之初的不足百人發展到上千人。
“我們面向全國招聘本科以上擁有教師資格證的優秀教師,但是在待遇問題上無法和公辦學校看齊,尤其是無法解決教師的編制問題,導致教師穩定度有所欠缺。”談到發展面臨的困難,校長孫元英坦言,15年來辦學規模不斷壯大,學生人數劇增,但是每年獲批的學籍數量卻沒有相應增加,所收費用也沒有增加,這些都嚴重制約了學校的發展。“由於資金來源單一,民辦院校幾乎無一例外地面臨著硬體設施建設資金不足的窘境。”孫元英介紹。
多位民辦教育人士建議政府從待遇、建設、招生等方面加大對民辦教育的政策性扶持力度。孫元英建議,可以效倣上海、浙江等一些民辦教育發達的省市和地區,由政府出資幫助民辦學校進行硬體設施的建設;在費用收取和招生人數上給予民辦院校更多的自主權,使民辦學校能夠根據具體情況的變化調整收費策略和招生計劃,這樣將更有利於民辦學校的長遠發展。
記者手記
我國教育的發展,社會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民辦教育目前仍然處於“粗放式的”發展狀態,這種“粗放”,不僅體現在其生存狀態的魚龍混雜、內部管理機制的不健全上,更和我們的政策細分不夠、指導與監管責任不明晰等因素有關。可以説,寧夏民辦教育所面臨的問題,具有一定代表性。
管好自己的腿,走好自己的路
告別這種“粗放式”的發展,既需要民辦教育管好自己的腿,走好自己的路,也需要管理部門做好規範,加強監督。可喜的是,管理部門正在嘗試轉變思路。2015年初,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2015年教育部工作要點,對民辦教育改革提出了一系列部署,比如:分類管理、分類扶持;規範民辦學校內部制度建設;解決公私學校教師待遇差別,等等。希望改革的舉措能夠落到實處,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為民辦教育尋找一條可持續的路徑,這是所有專心於國家教育的社會力量的共同心聲。
[責任編輯:李學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