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時代”來了,莫讓託兒費成“紙上安慰”
本報訊 (記者甘皙)全面二孩政策落地以來,與之相關的託兒費一直是人們密切關注的話題。對於這項福利,記者採訪了解到,有的職工從未領到;有的10年未漲,還會因取消獨生子女證而終止發放;有的雖有增加,但還不到託兒費用的十分之一。職工期待報銷額度上漲的同時,業內人士建議充實和完善保育設施。
託兒費是職工在託兒保育方面的福利。以上海為例,1985年起實施的託兒費報銷政策歷經1997年及2000年的兩次調整,明確子女處於幼托階段的,其父母單位各給予每月50元的報銷額度。
然而,在上海做公務員的徐敏,孩子已經3歲多,但她和同事從沒享受過這項福利。
上海市人社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託兒費是一項政策性福利,適用於全市企事業單位。如果用人單位未發放,職工可申請勞動調解。
與徐敏不同,在北京某國企工作的劉玉紅今年6月剛生完孩子。她自己沒領到託兒費,但其同事卻有每月享受40元託兒費的。原來,劉玉紅所在企業託兒費的發放與獨生子女證掛鉤,全面二孩政策出臺後,因不再辦理獨生子女證,“公司新晉媽媽就不能享受這項福利了”。劉玉紅説,公司依據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這項福利將逐漸停止。
記者從北京市人社部門了解到,現有與託兒費相關的政策是2016年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就“有關規定”的內容,其工作人員解釋:“要諮詢衛計委。”隨後,記者致電北京市衛計委,其工作人員説:“‘有關規定’是沒有的。託兒費不是強制性規定,由用人單位自願發放。”
對於領不到託兒費,劉玉紅表示“無所謂”。“10年前,幼兒園月收費才100多元,託兒費報銷還有一定意義,現在這點兒錢根本沒作用了。”
當然,託兒費也有漲的。在長春某高校工作的高琪琪説,他們學校從2016年起,託兒費報銷標準從每月35元提高到55元,由按5個月報銷增至按6個月報銷,報銷金額由175元增加到330元。“雖然漲了,但還不到幼兒園費用的十分之一。”在高琪琪看來,託兒費只是“紙上安慰”,與撫養孩子的成本相比杯水車薪。
“二孩時代”,職工期盼在託兒方面能有更好的保障。“希望能適當提高託兒費的報銷額度。”高琪琪希望託兒費能隨著物價上漲,發揮更大作用。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教授陳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應當充實和完善保育設施,以社區為中心支援婦女工作與家庭兼顧,從根源上解決孩子入托、入學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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