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發生的數起猥褻女童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民政部社會事務司未成年人保護處梳理出69起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被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其中有性侵害案件18起。記者了解到,來自家庭成員內部的性侵正在成為侵害未成年人的主要類型之一,這類案件大多發生在單親家庭,孩子的親屬知道情況後往往顧及臉面不願意主動報案,而在女童遭侵害的過程中往往伴隨著暴力傷害。
案件多發生在單親家庭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媒體報道的因侵害未成年人而被撤銷監護權的資料,記者共查詢到14個相關案件。通過梳理這14個案件發現,家庭成員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多發生在單親家庭。在這類家庭中,多是父親跟母親離婚後,父親獨自帶著女童生活。
在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法院審理的全國首例申請撤銷監護權資格案件中,妻子單方面提出離婚後,邵某帶著女兒獨自生活,邵某將女兒多次強姦。後民政部門向法院提出申請撤銷邵某夫婦的父母監護權。在常州首例撤銷監護權案例中,受害者年僅4歲的女童樂樂,父母分手後約定撫養權歸父親金某。而金某多次猥褻樂樂,直至2015年4月樂樂與母親見面時被發現。
親戚鄰居大多閉口不言
記者梳理14個案例發現,很多女童在遭受性侵害之後,親屬或者鄰居可能已經知道了事情真相,但因為出於顧及名聲或者不願意多管閒事的心理而選擇隱忍不發,這讓女童受到侵害之後很難獲得相應救助。
2012年發生於福建晉江的一性侵女童案中,父親張某帶著一家人在晉江打工。後來張某將兩個女兒先後強姦,張某的妻子為了維護家庭,便隱忍不發,遭性侵的女童考慮到母親的感受,也只能一直忍著。
發生在山東的一起案件中,作為妻子的王某從女兒年幼時就不怎麼管,在明知丈夫性侵女兒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後仍不管不問,後來這對夫妻的監護權均被撤銷。
而發生於廣州的一起案件中,眾多鄰居雖然知情但一直緘口不言。受害人小梅的父親從她10多歲起就開始對她動手動腳,大約從15歲開始,對她進行猥褻。小梅的街坊鄰居中有不少人曾看到小梅的父親猥褻女兒。按照鄰居的説法,小梅的父親是家裏的頂梁柱,如果被抓了,小梅的家庭就完了。此外,他們也擔心如果揭發了小梅父親的行為會給自己家庭帶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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