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7月26日電(湯琪)近日,曾發生過“老虎咬人”事件的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再曝出兩起遊客違規事件。一邊是園區反覆強調遊客遊覽要求,一邊是遊客危險事件不斷曝出,為何經歷“血的教訓”後,野生動物園內的遊客違規事件仍屢禁不止?
八達嶺動物園連發遊客違規開窗、投食事件?
園方證實!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發生老虎傷人事件,致一死一傷。後經北京延慶區政府調查後,結果明確,受害人趙某未遵守猛獸區“嚴禁下車”的規定,被虎攻擊致傷;其母救女心切,未遵守規定下車,被虎攻擊致死。該事件不屬於生産安全責任事故。
就在這件慘劇發生的一年後,今年7月23日,多家媒體報道稱,7月22日上午,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馬來熊園,有網友拍下游客因喂熊而被熊扒住車窗的視頻;同樣在22日,在東北虎園區,有兩名兒童反覆多次探出汽車天窗,其中一個孩子幾乎露出了半個身體。
7月25日,園方向中新網記者證實,這兩起事件確有發生,都被園區內的巡邏車即時發現並制止,兩起事件持續時間短,未造成人員受傷或車輛受損。
目前正值暑期遊覽旺季,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辦公室主任劉維世告訴中新網記者,園方已加派人手,加大巡視密度,增加了更多的安全疏導人員,具體到每個園裏,都增加了一部巡邏車。
近年,發生在動物園的遊客違規事件屢屢發生。據媒體報道,今年6月,三名遊客為了逃票,從長沙野生動物園後山翻越,結果誤入老虎放養區域,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今年年初,寧波雅戈爾動物園內,一名男子翻越圍墻進入虎山的活動區,被老虎發現後咬死。
有觀點認為,儘管總有“血的教訓”出現,但現實中,心存僥倖的人依然前仆後繼、一往無前,一次次衝撞國人的常識與良知。這也表明,中國社會有必要進一步強化規則意識,杜絕任何形式的“例外”“法外”和“規範之外”。
像監護未成年人一樣監護遊客?
針對在動物園內發生的人身安全事故,法律法規一直以來都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日前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解釋稱,這意味著,如果動物園能夠證明自己對損害結果沒有過錯,是不承擔責任的,這是法律規定的。
此外,《侵權責任法》還要求,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安全保障義務的標準是什麼樣的?是要像一個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的監護狀態嗎?我覺得恐怕不是。”曾參與編撰《中國現行動物保護法律彙編》的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對中新網記者表示,早些年發佈的一份關於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中,明確了“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以野生動物園為例,首先要設定遊客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不能是精神不正常、沒有判斷能力和辨別能力的狀態。”安翔解釋説,如果是完全行為能力人,他對於野獸的危險應當默認有一種自知,在這樣的自知基礎上,作為動物園方面,應通過標識、提示等措施,讓遊客清楚明確,在動物園的哪個區域,如果開窗、下車,將有生命危險。
安翔表示,如果遊客沒有按照完全行為能力人的常識開展遊覽活動,這是類似于自殺、自殘的行為,這種行為不是單方面一味要求園方如何去遏制。
“難道要按照對未成年人監護的方式去監護所有遊客嗎?”安翔質問,他説,如果真是這樣,對於絕大多數正常遊覽的人來説,遊覽體驗會不會降到很低,整個社會的運作是不是被拉低了智商,拉低了效率?
動物園設電網,“網”住了誰?
儘管面對放養的野獸,自我安全意識應為遊客的常識,遵守規則也應是人類文明素質的體現,但健全行業規範、更好地保障遊客安全同樣不可缺位。
據媒體報道,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2005年主持起草了《野生動物園安全規範》,其中規定,在動物放養區域須設置專人維護遊覽秩序;要避免遊客與有潛在危險的動物直接接觸,在兇猛動物放養區設置動物防逃的電網裝置,兇猛動物的籠舍、圍欄、護網、壕溝、門鎖、電網等每天全面檢查等。
就在去年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發生老虎傷人事件後,該動物園東北虎園區增設了電網,並在出口處大門上增加了“嚴禁下車”的警示牌,但仍未能完全阻止上述有遊客違規開窗事件的發生。
曾多次到該動物園參觀遊覽的朱巍對中新網記者透露,八達嶺野生動物世界所安裝的電網特別細,有了電網之後,反而安全警示的效果更差了。“有些人知道有電網後,根本不害怕,有人甚至下車、開窗,因為他們認為電網可以擋住老虎。”
安翔則認為,現行法律規章制度足以應對發生在動物園的安全事故,如果類似事件越來越普遍,遊覽者素質每況愈下,不得不採取一定方式的時候,受到限制的更多的應該是人,而不是動物。
對於人的限制,安翔告訴中新網記者,建立類似社會信用體系的動物園遊覽“黑名單”不失為一種辦法。
“動物園可自行運作,無論是簽訂告知書還是協議書,本質上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告知書中可以加上説明,遊客違反相關規定,園方有權拒絕他的車、包括參加瀏覽的人進入該動物園來觀光,這樣的黑名單可以由園方製作。”
但劉維世向記者坦言,暫不會考慮設置“黑名單”。“你給遊客拉入黑名單,他們也不一定配合你,雖然有遊客違規了,但他仍是消費者,我們沒有這個權利要求他們以後不要來,這是會遭到投訴的。”
安翔對此表示,另外一個方式就是,動物園可以從保護動物和維護正常遊覽秩序的角度製作“黑名單”,通過動物保護的相關協會,實現資訊互通,把不守規則的遊客納入到整個動物園管理體系的“黑名單”裏。
延伸——
野生動物園自駕遊是否應取消?
無論是在自駕中擅自開窗、下車,還是為逃票遭遇老虎撕咬,最後的受害者除了人本身,還有與其發生衝突的動物,老虎“無辜”被擊斃、孔雀被人拔羽毛等現象不禁讓一些網友疑惑,出於對野生動物的保護,自駕遊覽的形式是否應取消?
中國科學院動物研究所副研究員解焱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就説,在國外,特別是非洲的野生動物園,屬於就地保護,相當於保護區野生動物避難所,它是當地的物種在當地的自然環境中自然生存,不僅吸引了大量遊客,還真正起到了保護野生動物的目的。
“但中國的一些野生動物園是把各種野生動物養起來,放在封閉的環境裏供人觀賞,並沒有起到保護野生動物的功能,反而是消耗野生動物。”解焱説。
儘管如此,多年從事動物保護領域相關法律諮詢的安翔認為,動物園之所以存在,其中一個社會功能是讓公眾有機會去接觸野生動物,不能因為少部分人的非理性行為,就扼殺了野生動物園自駕遊存在的價值。(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