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麼都不想陳述,我也陳述不清楚,我只想把我的錢拿回來!”
“他好賭博,家裏有什麼都被他拿去賣掉賭錢!我做生意、買車,他從來沒有幫過我!”
昨天上午,一對父子在蕭山法院對簿公堂,原因就一個字:錢。
原告朱大伯口音濃重,皮膚黝黑,穿著樸實,文化程度不高,在法官屢次“請介紹一下自己身份”的要求中怔怔發愣。而坐在對面被告席上的就是他的親生兒子。
原告父親:
用生命換回來的錢
我一定拿回來
去年6月,朱大伯在蕭山九堡大道出了一起不大不小的車禍,撞傷了頭部,在醫院躺了20來天才出院,醫療護理費花了2萬多元。
因為車禍的主要責任在對方司機,所以車禍發生後,扣除之前保險公司和對方司機墊付的部分,朱大伯拿到了保險公司12萬多元的賠付款。
在協商賠償的時候,朱大伯還沒有出院,便和自己的大兒子簽了一份委託書,簽了名按了手印,委託兒子代為辦理相關的賠償事宜。
但是朱大伯沒想到的是,這一委託卻委託出事兒來了。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