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京5月16日電 (記者 孫權)明明是男兒身,卻假裝“美嬌娘”,一批初入社會的年輕人在詐騙公司培訓下成為“戀愛高手”,利用微信等社交軟體,騙取他人大量錢財。5月16日,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法院對這個涉及22個省份、百餘名受害人的特大網路詐騙案進行了開庭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至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不等,並處罰金28000元至3000元不等。
“跟‘她’聊天就是很開心,那些錢仿佛不是錢,只是數字了。”大學剛畢業兩年的李先生是個理工男,在上海每月收入不到萬元,卻在短短半年內被微信上素未謀面的“白富美女朋友”騙走了5萬餘元。
2015年,李先生在某知名婚戀網站上認識了一個女孩,兩個人很是投緣。兩個人很快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互加微信後,王先生發現這個女朋友竟然是個“白富美”,不僅長相出眾而且家境優渥,經常出入高檔場所。更難得的是,這個女朋友經常對自己噓寒問暖,經常表示兩人相識後便不願接受家裏相親,李先生很快就墜入情網,經常發送類似“520”、“1314”之類的紅包,而他也時不時會收到對方寄來的禮物。
一兩個月後,李先生認識的這個女朋友就把自己“母親”的微信號推送給了李先生,説是介紹兩人認識。為了表達孝心,在三八節這天,李先生連續發了“祝”“阿”“姨”“節”“日”“快”“樂”7個紅包,總計6000元。李先生甚至還和自己的父母透露,在上海認識了一個好女孩準備結婚。就在李先生憧憬美好婚姻生活的時候,微信那頭的女朋友突然斷線。不久之後,李先生被公安機關告知,其網上認識的女朋友居然是個90後的小夥子。
“事後好幾個月我都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對我的感情傷害很大。”李先生回想起這半年來,對方雖然多次索要紅包但總也回贈各式貴重禮物,難以想像“她”居然是個男騙子。記者從新吳法院得知,像李先生這樣的受害者達百餘人之多。
記者16日在新吳法院看到,站在法庭上的18名被告人,多為20歲出頭的90後小夥子,為首的周某也不過只有25歲。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期間,周某與王某等分別在無錫四家貿易公司任經理,他們通過網路招聘雇傭了李某、趙某、時某等人擔任業務員,並對他們進行崗前培訓。
為了“釣魚”,上述被告人先通過搜索新浪微博不太知名的“網紅”,下載50至80張照片,包括生活照、工作照、與親友和寵物的照片以及私密照等,利用一個月時間養一個微信和QQ號,經常上傳照片,塑造出一個衣食無憂、人見人愛的“白富美”形象。然後通過該號重點尋找25至45歲左右的男子作為“獵物”,之後就按照公司培訓的聊天模版開始各種“夏娃的誘惑”,主動示好挑逗,讓被害人不知不覺誤入“桃色陷阱”。
在被害人深信不疑後,被告人就以過節、過生日為由向被害人索要1314、520、888等具有特殊寓意的微信紅包。
為麻痹受害人,被告人還“用心良苦”地回饋禮物,讓人産生“真的在戀愛”的錯覺。事實上,這些禮物都是價格虛高,標價和實價相差數百倍。而這些禮物,也都是被害人到被告人指定的網站上購買的,網站後臺會根據支付貨款後生成代碼的來識別業務員,從而確定提成金額。
“這是一種新型網路詐騙案件,是利用社交工具向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新吳法院刑庭庭長黃惠芳介紹,這類案件中往往詐騙公司都是實體存在的,且大多通過正規渠道進行招聘,實施詐騙的人員呈低齡高學歷趨勢。這些詐騙公司大多層級管理,有組織、有計劃、有分工、有協作,平時沒有任何實物買賣,上班內容就是網路聊天。
“實際上,他們是為了達到非法佔有被害人錢財的目的,虛構了人設背景,回饋禮物也只是為了掩蓋其非法行為,而且這些禮物價格也都是虛高。”黃惠芳表示,這些被告人所得贓款絕大部分匯入上述特定的山寨購物網站,每月再根據業績從網站返還的資金中進行分贓。
“對於陌生人的主動添加一定要留神,不要輕易相信從未謀面的朋友所展示的朋友圈,你所看到的只是對方希望你看到的,未必是真實的生活。”該案主審法官趙玥瓏提醒,這起案件中,微信紅包不過是騙取錢財的套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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