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確認未違規
經社保局工作人員核實,藥店賣的香菇以及紅棗、木耳、銀耳、葡萄乾等均為中藥公司生産,有藥品生産許可證號,並沒有違反《柳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暫行辦法》(柳人社發〔2014〕109號)和協議管理中不得“擺放或兼營未取得非藥準字、非食藥監械字、非食健字、非衛消字、日用品、食品、化粧品等商品”的規定。
由於大多數人對食品、保健品及藥品的辨識能力非常有限,像香菇這樣容易混淆的藥品就更加“傻傻分不清楚”了。而且,這類藥品都在廣西醫保藥品目錄範圍之外,是自費藥品,購買時醫保卡個人賬戶不能支付,需要個人現金支付。對此,社保局工作人員要求藥店必須將這些藥品與醫保藥品分開陳列、標簽標明“自費”,以便參保人員購藥時能夠準確辨識。
“救命錢”千萬別亂用
社保局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參保人,醫保卡的個人賬戶是跟隨終身、可繼承的,從長遠考慮,醫保卡裏的個人賬戶其實就是每個人的“救命錢”,如果不好好管理,隨意消費甚至套現,一旦身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時,就可能導致醫保資金短缺。大家要對醫保政策有所了解,正確使用醫保資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要圖眼前一時利益違反了規定、甚至觸犯了法律。
如果醫保藥店存在將非醫保範圍內的藥品、醫療器械及材料、日用品、副食品、化粧品等套換成醫保範圍內費用,社保局在對藥店進行結算時將拒付所涉及費用,並視情節輕重予以中止定點協議、解除定點協議、取消定點資格,如屬違法則上報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社保局工作人員希望市民能夠積極向社保局舉報醫保定點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共同守護大家的醫保基金安全。舉報投訴電話:0772—2825083(柳州市社保局社保定點管理科)。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