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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拒賠前妻47萬元 轉移財産名下僅一輛電動車

2017年04月13日 08:48:43  來源: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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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通訊員 古研 記者 張源源) 一名“老賴”自稱無錢無房,財産只有銀行卡上的385元和一輛電動車,卻被法院查出他借姐姐和女兒的名義在鼓樓、六合兩區買房。昨天上午,鼓樓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拒不履行判決、裁定案,當庭判處轉移、隱匿財産的“老賴”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在一起離婚後財産糾紛案件中,陳伏鋒被判支付前妻47.56萬元,該案去年10月底進入強制執行程式。陳伏鋒在法院找到府要求他申報財産時,自稱沒有銀行存款,名下無房無車,只有輛電動車。還稱自己是低保戶,因患病需要救治花光了積蓄,現借住于哥哥家中。通過財産集中查控系統,法院僅僅查到他的部分銀行賬戶資訊,餘額總計385.74元。

  在執行中,該案承辦人管峰了解到陳伏鋒經營了一家叫“滿足水電”的建材店,同時他稱看病花光了100多萬元的言論也很可疑,於是自2017年起多次組織雙方談話,但陳伏鋒並不配合。結合他的種種行為,法院對其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

  拘留期間申請人提供一條線索稱,陳伏鋒以其姐姐的名義購買了鼓樓區一處房屋。承辦人調查發現,這套房子確實在陳伏鋒姐姐名下,但購房代理人卻是陳伏鋒本人。詢問中,陳伏鋒對這套房子來源的説法自相矛盾、含糊其辭。一會兒是“我姐家境不錯,我姐夫是做生意的,托我買的房子”,一會兒又是“兄弟姐妹看我身體不好,商量一起買了套房子讓我住著,挂在我姐名下”。

  這套房子到底是怎麼回事?管峰執行小組立即來到陳伏鋒姐姐居住的宿遷市某村,當被問到是否在南京有房産時,陳伏鋒的姐姐明確表示:“我家庭條件貧困,怎麼可能在南京買得起房子!”村委會的人也證實,陳伏鋒的姐姐在當地屬於貧困戶,經濟狀況很一般。

  由於陳伏鋒在談話過程中前後矛盾並有故意隱瞞、轉移財産的嫌疑,執行人員決定前往陳伏鋒的居住地進行搜查,並在一抽屜裏發現了一本房産證,房産證上登記的名字是陳伏鋒的女兒。

  看見被搜出房産證,陳伏鋒情緒激動,向家中一個大衣櫃用力撞去,管峰見狀立刻攔腰抱住陳伏鋒將其控制住。陳伏鋒情緒穩定後承認,女兒名下六合區某處的房子也是自己出錢買的。

  原來,為了不支付給前妻47萬餘元,陳伏鋒盡力營造出自己無財産可供執行的假像,他將手頭的錢分別以姐姐和女兒的名義購買了位於鼓樓和六合的兩套房屋,他一直住在以姐姐名義購買的鼓樓房屋內。

  昨天,鼓樓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以陳伏鋒犯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記者了解到,陳伏鋒在六合購買的房産將被法院估價拍賣,用於還款。鼓樓法院還拘傳了18名“老賴”到現場旁聽該案,另通知了20名被執行人到場旁聽庭審。宣判後,部分被執行人開始打電話籌集欠款,有的主動提出和申請人一起商量執行和解協議。到當日下午6點,共執結案件18件,已履行標的額104萬元,對仍然不履行債務的則採取了拘留措施。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