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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成藥改名:老字號老品牌名字或消失 為何要改?

2017年02月16日 09:39:30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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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兒咳喘靈、強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這些耳熟能詳的藥名或將改頭換面。國家食藥監總局1月11日公開徵求對中成藥命名新規的意見,要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總局指定郵箱,2月15日正式截止。記者檢索發現,按照新規意見,數千個藥品或將需要改名。有專家認為改名為治理“名不驚人不罷休”,隨意吹噓療效,導致很多老年消費者上當受騙,因此很有必要。也有很多專家和患者稱,老字號老品牌需要尊重,不應一刀切,改名難以接受。

  涉及面多廣? 僅“靈”字藥品有2000多種

  《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提出,中成藥命名應避免採用可能給患者以暗示的有關藥理學、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治療學的藥品名稱,如“降糖、降壓、降脂、消炎、癌”等字樣;不應採用誇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如“寶”“靈”“精”“強力”“速效”,或“禦制”“秘制”等溢美之詞。此外,中成藥一般不應採用人名、地名、企業名稱命名,不應採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語。

  對於市場上已有的中成藥,意見稿提出,該指導原則不僅適用於中藥新藥的命名,也適用於規範原有中成藥的不規範命名。對於沿用已久的藥名,如必須改動,可列出其曾用名作為過渡。

  老藥涉及面有多廣?在食藥監總局藥品數據庫國産藥品一欄中,記者輸入部分涉及更改的關鍵詞,可檢索到數千個藥品批文,其中光名字中含有“靈”字的藥品就有2000多個。多家上市藥企的藥品或涉及改名,包括同仁堂、貴州百靈、中新藥業、華潤三九、天目藥業、神威藥業等。

  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品質總監李勁表示,如果命名不能用地名,雲南白藥系列的7個劑型、7個産品都將受到影響。除含“雲南白藥”4個字的劑型和産品外,雲南白藥系列可能涉及改名的藥品品種還包括:復方牛黃消炎膠囊、蒲地藍消炎片、消炎止咳片、蓮芝消炎片、消炎退熱顆粒、消炎鎮痛膏(以上均含“消炎”二字)、小兒寶泰康顆粒、百寶丹、更年靈膠囊、消渴靈片(以上含“寶”“靈”字眼)等。

  成本有多大? 雲南白藥預估損失超100億元

  李勁認為,如果按照目前的意見稿實施,許多家喻戶曉的老字號將受到較大影響。“假如雲南白藥需要改名,那麼雲南白藥115年樹立起來的品牌、聲譽、公眾認知或將坍塌,預估損失將超過100億元。”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付立家説:“改名意味包裝材料、説明書、小盒、紙箱、標簽通通需要變更,生産包裝成本姑且可以計算、承受,但對於老字號品牌而言,更名帶來的無形損失非常大,還要花費大量人力、財力進行二次市場培育,讓消費者知道更名後的産品就是原來用慣了的老藥。”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藥企來説,更名後需要到當地食藥監局重新註冊,對於更名量大的企業而言,註冊費用將是一筆不小的支出。“各地收費價格不一樣,少數省份不收費,大部分省份都是收費的。在北京一個産品就要交6600元。”該人士説,他所在的企業有35個産品或將涉及改名,光註冊費就得23萬餘元。

  改名為了啥? 為治理“名不驚人不罷休”亂象

  記者調查發現,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國家主管部門就已提出對中成藥命名進行規範。1997年,由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中,明確提出了中藥、化學藥品、生物藥品、放射性藥品以及診斷藥品的命名原則。

  記者注意到,此次意見稿的命名新規正是依據通用名稱中提出的各項原則。

  近年來,百姓對藥品、保健藥品需求日趨旺盛,打著保健品旗號的中成藥誇大式命名亂象頻出。業內人士介紹,個別藥企生産的中成藥品質良莠不齊,卻在命名上“名不驚人不罷休”,隨意吹噓療效,導致很多老年消費者上當受騙,規範中成藥命名勢在必行。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表示,該項工作開展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嚴格規範。對已上市中成藥中,名稱中存在誇大療效、含迷信和低俗不雅用語的,要求企業重新命名。二是分類實施。對已上市産品和新申報産品予以區分。對已上市中藥,擬區分屬誇大、暗示療效還是屬於命名不規範,對不規範問題將循序漸進予以處理。三是合理過渡。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在産品更名後採取適當的過渡措施。中國中藥協會副會長王英説,已于近日召開座談會,組織會員企業認真討論,將意見集中報送食藥監總局。

  部分意見稿內容

  不應採用誇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

  如:“寶”“靈”“精”

  “強力”“速效”等

  名稱含有“禦制”

  “秘制”等溢美之詞

  避免採用可能給患者以暗示的有關藥理學、解剖學、生理學、病理學或治療學的藥品名稱。

  如:名稱中含“降糖、

  降壓、降脂、

  消炎、癌”等字樣

  ●一般不採用人名、地名、企業名稱命名,也不用代號命名。

  ●一般不應採用固有特定含義名詞的諧音。如:名人名字的諧音等。

  ●一般不應含有瀕危受保護動、植物名稱等。

  ●不應採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語。

  ●名稱中應明確劑型,且劑型應放在名稱最後。

  ●名稱中除劑型外,不應與已有中成藥通用名重復,避免同名異方、同方異名的産生。

  ●中成藥通用名稱應科學、明確、簡短、不易産生歧義和誤導,避免使用生澀用語。一般字數不超過8個字。

  ■各方觀點

  像雲南白藥氣霧劑、馬應龍痔瘡膏、風油精都是家裏常備藥,老百姓都認這些牌子,如果一夜之間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會覺得很不適應。

  ——昆明市一小學教師劉悅

  不能用西醫西藥的思維來管理中醫中藥,在命名上尤其如此。中國傳統中藥在命名時往往要把發明人、生産地、君藥的名稱等因素都考慮在內,如“季德勝蛇藥”“馬應龍痔瘡膏”“趙南山肚痛丸”等,這是對發明人貢獻的一種認可。

  ——中國社科院中醫藥國情調研組組長陳其廣

  中成藥的名稱需要規範,但也要尊重老字號老品牌。規範管理藥物名字確實能夠減少誇大療效藥品對消費者的誤導,但對於少數具有歷史淵源的、約定俗成的、老百姓認可的、有口碑有市場的老藥不宜一刀切。

  ——雲南省衛計委副主任、中醫藥管理局局長鄭進

  一些耳熟能詳的老字號、老品牌是我國中醫藥文化的優秀代表和象徵,具有世界影響力,需要區別對待。比如美國《巴倫週刊》就把雲南白藥列為了“美國人必須知道的10個中國品牌”,雲南白藥一旦更名,其代表中國的品牌形象將無從談起。

  ——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品質總監李勁

  對中成藥命名進行規範是必要的,這是歷史形成的問題。過去很多藥名都是地方批准的,沒有統一命名的規則。此外,不少中藥雖然是一個名字,但實際上不是一個方子。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付立家

  據新華社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