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取消 農村獨生女高考不再加分
(長江日報)(記者譙玲玲 通訊員梁煒)省招辦日前公佈2017年高考加分優錄新政,取消了有9年曆史的農村獨生女加分項目,這也是我省目前唯一的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不過,在4類可優先錄取的項目中新增了5A級青年志願者。
按最新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的一項: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與去年不同的是,我省今年取消湖北省農村獨生女加分項目。自2009年實施的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政策,是我省一項地方性計生獎勵政策,也曾是我省唯一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該規定為:父、母和本每人平均為農村戶口、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農村獨生女考生,報考湖北省屬高校,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湖北省招辦提供的數據顯示,僅2014年湖北省共有15862名農村獨生女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超過6500名考生因高考加分而圓了大學夢。2016年高考,湖北農村獨生女加分政策分值降低,分值從原來的10分調整為5分。
另外,今年新增了一項“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項目。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5A級青年志願者約佔青年志願者總人數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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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被取消的高考加分項目
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等5部委出臺的《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全國共95項地方性加分項目,鼓勵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湖北省自2014年起,按國家規定取消的全國性、地方性加分項目如下: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取消:高中階段獲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高考不再加分。
◆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取消:高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高考不再加分。
◆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取消:高中階段獲省級優秀學生稱號,高考不再加分。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取消:高中階段被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高考不再加分。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類別,取消了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幹部、見義勇為受嘉獎的考生、競賽獲獎學生等。
◆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縣和長陽縣考生報考當地省屬院校,神農架林區考生報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屬院校,在文化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的政策取消。
◆“烈士兄弟姐妹”可加分投檔政策取消。
◆散居地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取消。
◆湖北省農村獨生女高考加分政策取消。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