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接社“賭團”,為了把風險降到最低,會考慮職業、性別、年齡、地域等因素組團。一個團裏的遊客最好來自全國各地而不是集中在某一個省市,導遊會利用不同地域遊客潛在的攀比心理,刺激消費。“大家看看,這位來自北京的老總花了3萬元買了一個玉鐲,上海、廣東的朋友你們不能被人家比下去啊”。導遊一鼓動,往往遊客消費的慾望就會被調動起來。
導遊參與“賭團”,有的“大刀”一個月能賺好幾萬甚至十幾萬元
旅行社之間比拼低價的惡性競爭,使處於旅遊行業“食物鏈”末端的導遊,承受著較大的生存壓力。據李某介紹,按照相關規定,旅行社應當與導遊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但目前大多數導遊都是挂靠在導遊管理服務公司名下,連基本工資都沒有,更別提社會保險等基本保障了。
導遊靠什麼賺錢?主要是參與“賭團”:導遊在接團之前,不僅沒有從旅行社拿到一分錢,反而要先自掏腰包繳納一定數額的“人頭費”,將旅行團“買”過來。李某舉例説,地接社承接一個“北京一日遊”20人的旅行團,最低成本是每人150元左右,但地接社只收取每人100元的團費。導遊再從地接社以每人130元的價格把這20人全部買走,導遊先墊付2600元,這就需要從每個遊客身上“壓榨”出130元才能回本。同時,地接社和導遊簽訂“對賭協定”按一定的比例承擔風險或分紅。
一方面,導遊通過最大程度降低餐飲、住宿、交通標準來彌補;另一方面,導遊必須讓遊客走進購物店和自費景點,拿提成返點。雖然風險大,但盈利的空間也大,如果遇到購買力強的旅遊團,導遊會賺得盆滿缽滿。
為了讓遊客進店購物,導遊會使出“十八般武藝”。就拿雲南六日游來説,前三天導遊會一直給你做鋪墊,談養生玄學,講玉器祈福消災,雲南茶葉名貴,引起遊客興趣。有了前幾天相處的基礎,遊客對導遊産生了信任感,等到了購物店誘導消費便水到渠成。如果有人不願意或明確拒絕購物,導遊一般會訴苦與威脅並用,甚至侮辱打罵。
為了鍛鍊導遊的表達能力,旅行社一般會安排突擊培訓,設計好臺本讓導游去背。因此,相同的旅遊路線,不同的導遊,臺詞往往如出一轍。
為什麼旅行社不正式聘用導遊呢?一方面是旅行社沒動力,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就要給付基本工資和社會保險等,增加負擔;另一方面,導遊不願意,如果旅行社每月給基本工資,就必須為這家旅行社服務,不自由、賺錢少。按原來的路子,只要導遊夠拼,加上“賭團”,有時一個月能賺好幾萬甚至十幾萬,這種導購能力強的導遊業內稱之為“大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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