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2歲賣淫女子扮嫩冒充主播
記者 張靜雅
42歲“女主播”欲海撈金
社交平臺上傳暴露假照片 年齡和嫖客母親相差不多
説起“網路女主播”,大多數人印象中的都是面容姣好、在直播間靠才藝吸引觀眾的美女。可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些女主播的真容極少被人看到。近來,一個QQ群中上傳了大量照片,其中幾名年輕女子衣著暴露,話語露骨。她們自稱是女主播,卻直接幹起了賣淫的勾當。有男子被網路上的照片吸引,帶著現金到約定的賣淫地點。但看到“女主播”後被嚇了一跳,“根本不是一個人。”警方將賣淫窩點打掉後,審訊得知,賣淫女中最大的已經42歲,居然和嫖客的母親差不多大。
誘惑 暴露照片 勾引單男
“午夜玫瑰”,這個看似充滿誘惑的字眼在夜晚落入了邵先強(化名)的眼中。自從兩年前和女友分手後,他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另一半。單身已久的他,鬼使神差地點了進去。只見,在“午夜玫瑰”QQ群的相冊中,充斥著大量女子穿著暴露的照片。他點開一個叫做“制服誘惑”的相冊,其中一名畫著濃粧的女子上身只穿著一件內衣,下身穿著一條白色超短裙,擺出了一副誘惑的姿勢。
邵先強又瀏覽了其他相冊中的照片,其仲介紹了一個叫“艷艷”的女主播。資料顯示,艷艷26歲,身材高挑豐滿,還有唱歌、跳舞等才藝。此外,艷艷還可以和“粉絲”進行約會,還有1200元的“套餐”、1500元的“套餐”可供選擇。邵先強看了售價1500元的“套餐”介紹,上面明確寫著“過夜包君滿意”。
圈套 相貌走樣 嚴重不符
很快,邵先強通過QQ和艷艷聯繫。對方稱,照片中就是她本人,並且很隱晦地説明可以提供色情服務,但邵先強需要先繳納800元訂金。雖然,邵先強覺得1500元的價格有些貴,但想著可以接觸漂亮的“網路女主播”,還是把錢通過微信轉給了艷艷。收到錢後,艷艷告訴他一個位於北四環的小區地址,並稱“不見不散”。邵先強立即拿著餘款,打車而去。
邵先強到了約定的地點後,發現樓下一名30多歲的女子正在等他。該女子穿著一條緊身牛仔褲,上身穿著低胸打底衫,外面套了一件看似劣質的毛外套。邵先強在女子的帶領下進入了805房間,接待他的是一名身材微胖的女子。因為燈光昏暗,他並未看清女子的長相。有些緊張的邵先強被微胖女子帶進一間臥室,對方説自己就是“女主播”艷艷。邵先強看到女子的臉,至少30歲,而且身材、相貌和照片中完全不一樣。艷艷稱,照片是化粧和P圖後的效果,和現實的確有些差距,但服務肯定“包你滿意”。在艷艷的勸説下,邵先強將剩下的錢交給了她。
舉報 四女賣淫 網路招嫖
突然,“哐”的一聲撞門聲,邵先強一抬頭,發現警官證已經擺在了面前,兩名便衣民警喊著“蹲下”。他一下清醒過來,再看床上的“女主播”,自己都覺得匪夷所思。“真是照騙,真是照騙”,邵先強一邊念叨一邊被民警帶回了派出所。
原來,這個打著“女主播”旗號的賣淫團夥早被網友舉報,警方也一直在緊盯她們的一舉一動。辦案民警稱,這個團夥共有四名賣淫女。她們通過微信、QQ等社交平臺,發佈一些露骨照片和廣告來吸引嫖客。“我們在蹲守的過程中發現,這個賣淫團夥白天睡覺,晚上8點才開門做生意。屋內一旦有嫖客,她們就會下來一個賣淫女望風。等到嫖客離開,賣淫女才會上樓。”
抓捕 兵分兩路 控制六人
在抓捕當晚,民警看到一名賣淫女從樓上下來,站在門口左顧右盼。根據民警掌握的規律,此時應該有嫖客在樓上。很快,民警兵分兩路。其中一路將樓下的賣淫女控制,並在樓下蹲守。另一路民警則從步行梯上到8層,在805門口蹲守。就在民警蹲守時,一名穿著暴露的女子從電梯口向805房間走來。看見民警後女子轉身就走,民警急忙將其攔下。女子自稱去808找人,但不能説出找誰。很快,民警將其控制。
此時,805內有兩名賣淫女正在接客,另一人才洗完澡,等待嫖客到來。民警發現,剛洗完澡的賣淫女十分眼熟。原來,女子原某在9月份曾被抓獲,治安拘留了15天后才放出來。看到民警後,原某也沒有説話,只是低頭蹲在地上。
隨後,該窩點的四名賣淫女和兩名嫖客被帶回了派出所。
緣由 務工嫌苦 鋌而走險
賣淫女艷艷稱,今年42歲的她已經不是第一次因為賣淫被抓。在審訊室中,她穿著一件臟舊的睡衣,皮膚蠟黃、披頭散發,看上去足足有50來歲。從老家到北京之後一直沒有固定工作,沒有學歷的她只能在餐館打零工或者在髮廊給人洗頭。因為覺得上班太辛苦,她每個工作做的時間都不長。一次偶然的機會,她在同鄉的介紹下接觸到了賣淫。艷艷知道自己的長相和年齡都不佔優勢,此前一直在低價賣淫。“150元一次。”艷艷説,她知道賣淫犯法,但為了不那麼辛苦,還是選擇鋌而走險。
此次賣淫前,她們幾個人看到“網路女主播”很紅,就想出了在網上隨意尋找“養眼”的圖片,來冒充“女主播”的辦法。在這個包裝下,她們將賣淫的價格翻了幾番,要價在1200元到1500元不等。
後悔 震驚年齡 自稱糊塗
審訊中,民警問邵先強,“你覺得賣淫女和照片中像嗎?”邵先強堅定地搖頭説:“完全不是一個人,我上當了。”邵先強説,他也有過離開的念頭,但賣淫女説不嫖也不退訂金,他就有些猶豫。而他又沒有經受住她們的軟磨硬泡,就交了錢。當説到賣淫女年齡的時候,邵先強稱,當時光線有些昏暗,“估計應該是30歲吧。”當民警説出賣淫女42歲時,邵先強吃驚地喊出“什麼!?”他告訴民警,賣淫女的歲數和他母親差不了幾歲。後悔不已的他一直在咒罵自己糊塗。
目前,四名賣淫女和兩名嫖客均被警方行政拘留。
提示
嫖娼違法
勿被誘惑
現在,很多賣淫女通過包裝,自稱明星、模特,但她們的資料大多是偽造,目的只為提高“身價”。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關於賣淫嫖娼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六十七條規定: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警方提示,不要被不法分子的種種手段誘惑,給他們留有可乘之機。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