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中關村二小“校園欺淩”事件追蹤
新華社北京12月11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梁天韻 魏夢佳)近日,北京市中關村第二小學一位家長在網上發文稱,孩子遭到同學的“霸淩”,事後出現失眠、恐懼等急性應激反應,質疑校方處理不當。此事經網際網路傳播發酵,引發公眾強烈關注。對此,記者多方聯繫涉事相關方,關注“反校園欺淩”難題。
網上輿情:“讓真相再飛一會兒”
8日晚,一篇名為《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淩説NO!》的文章開始在微信朋友圈等平臺流傳。
撰文者自稱是北京中關村二小四年級某10歲男孩的媽媽。據她説,11月某日,孩子在學校被兩名同班同學欺淩,同學將有廁紙、尿液的垃圾筐扣到孩子頭上並嘲笑。事發後,孩子哭著自我清理,卻未向老師報告;回到家説起此事時“抖成一團”“嚎啕大哭”,並出現失眠、厭食、易怒、恐懼上學等症狀,後被醫生診斷為急性應激反應。文中指出,孩子從三年級開始就被同學“罵侮辱性外號”。
這位母親還寫道,她向學校及海澱區教委反映此事,惡作劇的兩個孩子供認不諱。但一名對方家長覺得“就是孩子淘氣”,拒絕道歉。老師定性此事為“就是開了一個過分的玩笑”,並讓她放棄“處理懲戒施暴的孩子、讓施暴者的家長道歉”等四點訴求。
這位母親還表示,在與校領導、班主任等老師的面談中,一位校領導對其“態度粗暴”,認為“孩子在學校受傷就該學校管,家長不可以有意見”。“我們明明是受害者,只要求學校處理和道歉,為什麼要被如此對待?”她説。
此後,網上逐漸出現不同聲音,“中關村二小其他學生家長”等爆料,稱發帖的“被欺淩”學生家長“誇大事實、借題發揮”。對此,“被欺淩”學生的家長11日在微信公眾平臺發文稱:“有些明顯是捏造事實甚至人身攻擊的,明顯地並不關心這件事本身,只是一味攻擊母親攻擊孩子。”
部分網友表示,根據單方面的敘述,目前無法確認真相。網友“芭芭拉”説:“理解一名母親保護自己孩子的心,也希望事情能很好地解決,而不是升級為一場網路大戰,進而演變為對某一個群體的攻擊。”
漫畫圖片來自網路
記者追蹤:仍有情況待了解
事發後,記者聯繫涉事的雙方家長。“被欺淩”學生的父親10日表示,事件還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孩子情緒尚不穩定,仍未返校上課,“我們現在需要更多時間去專心陪孩子,調整自己的情緒,才能更好地面對孩子,帶他走出困境。”
而截至發稿時,涉嫌欺負同學的學生家長尚未回復記者的採訪請求。
10日中關村二小發表聲明稱:“從事發到現在,學校一直在積極努力協調,客觀、公正地處理幾方家長間的相關訴求和矛盾糾紛。本著保護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權益,學校還將做持續努力,力爭達到多方認可的結果。”
學校表示,“針對近期網路上出現的關於我校以及相關事件的不實言論,將保留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學生及學校聲譽,並追究相關主體責任的權利”,並呼籲“從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維護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發,讓教育問題回歸校園進行處理。”
記者此後致電該校負責德育工作的老師,對方沒有進一步回應。
然而“被欺淩”學生家長11日表示,學校聲明“對於我們盼望的到底如何解決這個事件,並未有進一步的説明。”此外,“對於是否有不實言論,我們只能説:誰主張誰舉證。如果能明確提出哪句或哪段是不實言論,我們完全可以質證。”
北京市教委負責人11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來,也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僅是家長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首都教育系統將從一切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發的角度,高度重視,主動工作。發現問題,嚴肅對待,妥善處理。”
北京市教委同時呼籲,關注事件中每一個孩子的健康,特別是心理健康的疏導。每一位關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教育好身邊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
專家:家庭和學校應正確引導青少年
今年5月,國務院向各地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為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自查治理階段,9月至12月為專項督查階段。
11月,教育部等9部門又聯合印發《關於防治中小學生欺淩和暴力的指導意見》,要求對學生欺淩和暴力行為加強教育預防、依法懲戒和綜合治理。
然而,校園欺淩事件仍不時發生。根據教育部統計數據,今年5月至8月,共上報68起校園欺淩事件。記者梳理髮現,大多數網友表示,近幾年來曝光了多起校園欺淩和暴力事件,作為家長對孩子在校園的安全非常擔憂,希望從學校、家庭、政府等多方面加強合作及研究,引導孩子如何學會愛和尊重,共同營造一個安全健康的成長環境。
一些法律專家表示,依據目前我國刑法等法律規定,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但可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必要時由政府收容教養;對不滿14周歲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的行政處罰措施,也只有收容教養、治安管理處罰和工讀教育;而對未成年人不良或不當行為的教育,則主要依賴於家庭和學校,少年司法領域的制度設計還存在一些問題。
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建議,引導青少年形成正確的是非觀,是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應盡的責任,平時應幫助孩子樹立良好的品格;發生校園欺淩後,受欺孩子家長應平衡維權和止損,施暴孩子家長應避免放縱和過度責罰;學校應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積極應對,及時對雙方學生開展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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