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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了官司心裏委屈 9歲男孩用斧子自斷手指

2016年12月07日 15:28:37  來源:大眾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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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歲娃自斷手指 輸了官司心裏委屈自斷手指證明清白

  “我説不是我,人家都説是我,我就把手剁了……”因對法院判決不服,心生委屈,咸陽永壽9歲男孩竟然揮起家裏砍柴的斧子,砍斷了自己的手指。

  事發:9歲娃用斧子自斷左手中指

  “誰也想不到娃會幹出這樣的事。”12月5日下午,説起兒子小磊(化名)砍斷自己手指一事,永壽縣甘井鎮北甘井村村民周保航一臉悲傷。小磊的父親周保航回憶,11月27日中午1時許,他在家門口看見小磊用右手捂著左手朝他跑過來。當時看到兒子手上有血,以為他跑哪去玩將手弄傷了,便狠狠訓了他幾句,還踢了他屁股。直到兒子説“手指掉了”,他才發現小磊的左手中指最前面一截斷了,當時臉都嚇白了,趕緊將兒子送往醫院。

  小磊的爺爺周興柱説,當天小磊砍斷手指回家後,血在院子滴了一地,他都心疼死了。後來他在家門口的核桃樹地裏找到了家裏平常砍柴用的一把小斧子,上面的血跡還沒有幹。

  “娃是心裏委屈。”周興柱説,這起悲劇和一樁困擾他家半年的官司有關。

  原因:認為不是自己的錯

  輸了官司心裏委屈

  周保航提供的一份永壽縣人民法院11月16日的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今年6月8日下午放學時,老師組織學生在教室外排隊放學,一部分學生已經走出教室,一部分學生尚未走出教室,小磊將同學小武(化名)推了一下,小武碰在了教室內的一個桌子上,致牙齒受損。法院認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校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未完全盡到教育、管理職責,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小磊對同學進行推搡,造成其受傷,應由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判決永壽縣甘井鎮中心小學支付小武醫療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各項費用24651.36元,被告小磊監護人周保航支付小武醫藥費6162.84元。”

  周保航説,判決下發後,他也沒有提出異議,想著花錢把這個事了結了就行,也沒給孩子看。11月26日晚,上初中的女兒無意間翻出判決書邊看邊念,被小磊聽到,結果第二天就出事了。

  而讓周保航確信小磊砍手指是因法院判決心生委屈所致,是小磊在醫院做完手術後説的一句話——“我説不是我,人家都説是我,我就把手剁了……”

  周保航説,事發後他問過事發當天的情況,小磊一直都説:“當時同班同學王某在身後推了一下我,我撞倒了在他前面的周某某,周某某摔倒後抱住了小武的大腿,小武才碰到旁邊的桌子角將半截牙齒碰掉。”

  法院:因無證據未採信其説法

  如不服判決可上訴

  在周保航家,華商報記者並未見到小磊。周保航説,小磊的手指恢復得不錯,但情緒不太穩定,他擔心孩子受到二次傷害,給他辦理了休學手續。

  “當時手指可以説已經斷掉了。”陜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骨創傷二科主任仇永鋒介紹,小磊被送到急診室時,左手中指遠側指間關節處離斷,僅掌側皮膚相連,入院後進行了斷指再植。目前來看,孩子的手指成活沒有問題,但是由於骨骺損傷,有可能影響手指發育。

  “法院是依法判決。”永壽縣人民法院一名負責人解釋,關於小磊説的別人推他後才導致自己推了小武,判決書裏有。之所以沒有採信,是因為他的話只是單方陳述,並沒有任何證據的支援。而原告關於小磊推倒小武的陳述則有其他四名在場同學的證人證言。

  該負責人説,如果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在接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上訴,完全沒有必要採取過激的行為。小磊的上訴期限是12月9日。

  “不上訴了。”周保航説,本來他就沒打算上訴,現在他更不想在這件事上過多糾纏,只想讓孩子儘快走出陰影。

  專家:孩子闖禍後

  避免過度指責造成心理負擔

  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陜西省婦女研究會兒童保護項目負責人牛文潔説,孩子在學校“闖禍”後,學校應該注意和家長溝通的方式和技巧,以免孩子因父母指責而産生心理負擔。同樣,父母在孩子犯錯後,可以告訴孩子對錯,但不要揪著不放,整天在孩子面前説起,以免給其造成心理壓力。

  牛文潔建議,因為孩子正處於性格成長期,小磊休學後,父母還是要讓其多和同齡人相處,以免因為獨處而造成性格內向和孤僻。另外,孩子複學後,如果在原學校就讀心理上感覺不適,可以考慮換個環境。 華商報記者 馬新斌

  (原標題:9歲娃自斷手指 輸了官司心裏委屈自斷手指證明清白)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