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所有殘疾兒童均可享受生活補貼福利。《北京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近日公佈,市民政局和市殘聯昨天對該政策進行解讀,非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首次納入政府補貼範圍。
補助範圍擴大標準提高
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享受“生活補貼”福利的均為困難殘疾人群體,但是北京市結合實際情況,對補貼範圍進行拓展,首次將非低保、非低收入家庭中的殘疾兒童納入了補貼範圍,這也就意味著非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孩子,根據殘疾程度可獲得每月200元到300元的補貼。
該政策實施後,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非低保低收入但個人穩定性收入低於低保水準的殘疾人以及民政部門管理的重度殘疾人、其他殘疾兒童等6類每人平均納入補助保障範圍。
除補貼範圍擴大外,補貼標準也有大幅度提高,由以前的每人每月100元,提至最高可享受本市低保標準——也就是800元。比如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00元,精細區別殘疾等級和類別後提高至400元、320元兩檔;就業年齡段內失業且無穩定性收入的中輕度殘疾人補貼標準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
補貼採取自願申請原則
據悉,該政策的補貼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持有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由於第二代殘疾人證具有“一卡通”功能,補貼將直接打入卡中,符合條件的本市殘疾人,可以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本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
殘疾人補貼採取自願申請原則,由殘疾人或委託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受理窗口提交書面申請。根據政策規定,殘疾人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申請的,補貼從符合條件的當月起計發,最早可從2016年1月1日起計發;在2017年1月1日之後提出申請的,補貼從遞交申請當月起計發。
目前有殘疾人99.9萬
根據人口普查估算,目前本市有殘疾人99.9萬人,涉及260萬家庭人口,來自北京市殘聯的消息,持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有48.5萬人。該政策實施後,本市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實現困難殘疾人群體生活補貼福利的全覆蓋。
[責任編輯:李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