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學業壓力不大時就挂科,指望清考這樣的“臨門一腳”顯然不現實。對於清考,教師的選擇無非有二:一是標準不降,不少人註定將畢業無望;一是降格以求,助其僥倖過關的同時,也突破了高校的底線。
2011年南林大取消清考前,曾有幾個學生參加清考後自覺通過無望,就去找任課老師請求照顧,後來又結伴來到學校教務處求情,都被擋了回去。
“不能把品質控制交給最後的清考,那太晚了,對挽救學業不佳的學生效果不大,要嚴在平時。”高捍東説,“實行學業警示,就是要早一點把有希望的拉回來,把學業無望的請出去,關鍵在於關口前移、過程管理、精準幫扶。”
2014年,南京林業大學出臺《本科學生學業警示及幫扶辦法(試行)》,依學業未完成情節輕重對學生作出黃色、橙色、紅色學業警示:每學期學分未超過12分並且不及格兩門以上,黃色警示;每學期學分未超過8分並且不及格3門以上,橙色警示;每學期學分未超過4分,或未修學分累計超過40分,紅色警示。
其實,教育部早在2005年施行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就明文要求,“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應予退學。
按照南林大學業警示辦法,受到黃色警示的學生,在其第二學期開學補考仍未通過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多種形式的課程重修:插班重修、組班重修;再不濟,學校會組織暑期重修,專門在暑假的前幾週開設重修課。
勸退,很多人看到的是高校的“嚴”,高捍東説,其實背後也有很多的“寬”,包括制度設計、傾力幫扶、為轉專業開綠燈等一系列措施。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