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夫少妻因禮金婚後5日離婚
卜瑜
廣州日報韶關訊(記者卜瑜通訊員汪次安、董文傑)一名“30後”老人和一名“70後”婦女喜結良緣僅5天,妻子就憤怒地將年邁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記者昨日從韶關市曲江區法院獲悉,這起離婚案的緣由是因為丈夫不願付給妻子30000元禮金,法庭一審判決准許原告廖某與被告黃某離婚。
法院審理查明,原告和被告在飯桌上經廖某的“乾爹”華某介紹相識。認識當天,雙方便開始談論結婚事宜。黃某問廖某有什麼要求,廖某回答結婚只有兩點要求,一是黃某要為其購買社保,二是黃某的住房要給其終身居住。黃某表示同意並寫下書面承諾書,雙方開始交往,並於同年6月8日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不料剛拿到結婚證僅5天,妻子廖某便告訴丈夫,稱其母親要黃某拿出30000元禮金才同意兩人結婚。黃某沒有答應,廖某則生氣離開。後因兩人協議離婚不成,一怒之下,廖某遂起訴至曲江區法院。
最後曲江法院經審理,依法作出了准許兩人離婚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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