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青春期男孩與女孩接觸時間最多的場所,應該成為青少年進行正常異性社交教育的主陣地,不能簡單粗暴地禁止男女交往。
近日,有學生反映青島某高校的校規中,男女生的牽手摟抱行為被算違紀並受處分。對此,校方回應稱,既不提倡也不反對學生談戀愛,但倡導舉止文明得體。
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年滿18歲的在校大學生可以結婚了,居然在這所學校裏男女生牽手還是違紀行為。學校出臺“奇葩”校規的初衷或許正如校方回應所稱,是為了倡導舉止文明得體。先不討論男女戀愛時牽手摟抱是不是不夠文明得體,但學生只要有此行為,就要受處分,這顯然不是倡導,而是強制。
教育講究的是春風化雨,潤物無聲。強制性的規定也許會適得其反,效果未必就好。學校顯然忽略了兩點,一是校紀校規只有與法律不相衝突時,才對學校師生有約束力。因牽手而遭處分,顯然是對學生基本公民權利的侵犯。二是學校模糊了校規與家規的界限。學生的個人行為,自有法律規範與道德準則去約束,干涉成年學生的個人生活,超出學校的管理範疇,已是越權。
其實,像青島這所高校一樣,對男女同學關係嚴防死守的學校並不在少數。“男女同學平時距離不能小于50釐米”“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飯”“男女生不得成對單獨出現在校園裏”……這樣的雷人校規,從中學到大學都有。為什麼這些學校對學生談情説愛如此緊張,學校的理由是怕影響學習。要知道,學習並非教育的唯一目的,學校教育歸根結底是為了幫助學生更好地成長。
學會如何與異性正常相處,正是每個人青春期的成長必修課。這堂課上得好不好,對於人的一生都有很大的影響。不少青少年和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或多或少與青春期沒能學會與異性正確相處有關。
事實上,青少年廣泛的異性交往不僅不是洪水猛獸,反而對成長大有裨益。首先,有利於智力上的取長補短。男生邏輯思維強,數理化功課好,而女生在英文、語文等功課上更佔上風。通過交往,男女同學均可以從對方那裏取長補短,有助於提高學習效率。其次,有助於互相激勵。“異性效應”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心理現象。這種效應在青少年中更明顯,可以激發學生內在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更重要的是,男女同學正常交往,可以淡化彼此對異性的好奇心,明白友誼與愛情的界限,於心理健康也有益處。
學校是青春期男孩與女孩接觸時間最多的場所,應該成為青少年進行正常異性社交教育的主陣地,不能簡單粗暴地禁止男女交往。畢竟,青春期男女生之間互相吸引,如果一味打壓,反而容易引起逆反心理,使得本來就對男女關係懵懵懂懂的他們私下對性更好奇。這不僅不是愛學生,反而是害了學生。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