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5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地産富商在澳門賭廳欠下4.8億元(港元,下同)債款,2014年11月他與法律顧問赴香港商討融資還債時,疑遭數名男子從尖沙咀麗思卡爾頓酒店外擄走,載到梅子林村及下徑口村村屋禁錮,期間被人毆打,致富商左眶骨膜、左前臂有瘀傷觸痛,其法律顧問則下顎有輕微觸痛。
4被告依次是黃維新、林賜鎮、彭志興及劉子偉,被控“將他人強行帶走或禁錮而意圖取得贖金”罪,案件本月25日于香港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透露,控罪書提及的另外2名人士彭志剛和張偉宜,法庭早前已作出處理。
控方開案陳詞指,各被告涉于2014年11月1日至6日綁架富商及其法律顧間以圖索取贖金,直至二人逃脫,歷時前後4日多,而匪徒所要求的贖金為4億8千萬元。2014年11月1日晚上,第四被告叫2名受害人上車,登車後二人被拳打,有人用不純正的普通話自稱是“國安局”,警告他們二人不要反抗。
到達梅子林石屋後,二人被匪徒用膠帶綁住雙手,彭志剛則將鐵鏈放在富商身前地下,稱若不還錢,便會“做了他”,埋在後山。翌日,彭拿出富商簽的借據出言恐嚇,指富商是名人,妻子亦是知名人士,若想要命及不連累家人則還錢,又聲稱“國安已經在監控,如不還錢,國安會收拾他”。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