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飛認為,防城港中院在許文飛未提供新的擔保人或擔保財産情況下,沒有對328套房産依法及時解除查封,當屬違法。
在訴前保全時及期間,許文飛未提供證據證明該宗土地價值為1.5億元,“法院是如何確定該宗土地估價1.5億元呢?又如何確保我方被查封的328套房産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據了解,許文飛提供擔保的該宗土地建設項目為玉蘭公寓。2016年4月,該公寓部分房産被法院查封後又被解封,9月又被懷寧縣法院查封300多套房産。
執行法官拒絕與被執行方溝通,許文飛電話中對實質問題避而不答
據李忠飛與騰飛龍公司代理律師介紹,在執行階段,騰飛龍公司、李忠飛及其代理人多次與執行法官韋著敢溝通案情,但韋著敢均法官不接待,半年來給韋著敢法官打電話上百次,包括手機、座機以及發短信也不回,通過技術室法官轉達要求與韋著敢溝通,也遭到韋著敢拒絕。
9月13日,騰飛龍公司副總經理王廣奇在防城港中院給韋著敢法官打電話,電話終於接通。韋法官表示,自己正在鄉下扶貧,具體事宜不方便回答。
對於此案最關鍵的一方,許文飛對李忠飛向記者所介紹的有關情況是什麼意見呢?
10月17日,記者經多次聯繫,終於打通許文飛電話。對於他與李忠飛之間的糾紛,許文飛對《法律與生活》説:“訴訟走到今天,作為我來講,我已做出了犧牲的代價。”
對於李忠飛指認許故意設置合同陷阱,圖謀侵吞騰飛龍公司財産等實質問題,許文飛以“正在飛機上,馬上就要起飛了”為由挂斷了電話。
10月11日,《法律與生活》記者在北海市了解到,許文飛發起並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北海市美凱龍置業有限公司,經數次變更,法定代表人已易人。
該公司開發了紅星美凱龍-盛薈天地城市綜合體項目。在盛薈天地售樓部墻上挂著的有關證件顯示,該公司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為2014年3月4日。
2016年9月12日,中鐵十六局北海盛薈天地廣場項目經理部張貼的《通知》顯示,中鐵十六局承建的盛薈天地廣場和中翔置業家居廣場項目,2014年12月10日開工,2015年完成施工産值2億余元,截止目前撥付工程款不到25%,資金缺口巨大。今年復工後又因工程款撥付不到位而再次停工。
施工現場,外墻腳手架已被全部拆除。
高層高度關注防城港中院超標的查封問題
10月14日,《法律與生活》記者詳細查閱了該案部分資料後,整理出一份7000字的採訪提綱,到防城港中院聯繫採訪,引起該院有關領導足夠重視。
但是,該院新聞發言人告訴《法律與生活》:“因為案件在執行階段,屬於正在審理的案件,根據最高法院的有關規定,不能接受媒體的採訪。”
《法律與生活》記者當即提出質疑,既然案件已進入執行程式,説明實體審理部分已審理終結,按最高法院規定,可以對生效判決問題接受採訪,這位發言人承認可以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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